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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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常州市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试行)》(常机党发〔2002〕11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建设学习型系统工作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以及学习力、创新力、竞争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教育局率先建设学习型系统中发挥表率作用,现结合机关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持久有效开展,成立教育局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考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居丽琴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机关党总支书记白稼俊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成员为李建胜、梁银娣、赵华、严维铭、蒋云中、张曾镒、陈晓菊、郑辉、王建华、邵元大等同志。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由赵华、邵元大同志负责,机关各党小组、学习小组的组长为联络员,协助做好具体工作。 二、主要目标和原则 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在机关干部中普遍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形成个人需求,有效学习,奋发有为的氛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学习,实现机关干部整体素质的明显提高,把机关建成政治坚定、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力争2003年年底达到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并通过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在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过程中,坚持全员参与、自学为主的原则,循序渐进、阶段实施的原则,学以致用、严格考核的原则,围绕目标、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三、基本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主要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文献,以及市场经济、WTO知识等。 2.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四五”普法内容,重点是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3.新“三学” 和推广普通话(学电脑、学外语、学现代科技知识)。组织全员参加新“三学”培训,对45岁以下的同志按市标进行考核。 4.教育专业技术知识。切合教育特色,结合岗位实际,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行政管理业务。 四、学习形式和载体 1.组织全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发挥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2.精心组织好“学习日”活动。每年双月第一周周六和单月第一周周五下午定为机关“学习日”时间。 3.坚持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培训制度、公务员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干部参加有关学习培训。 4.依靠局党校、团校、教师培训中心、教育网站(机关网)、市图书馆(室)等基地和设施,组织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 5.通过学习辅导、参观考察、读书班、研讨会、知识竞赛、心得交流等活动形式促进学习。 6.个人参加以自学为主的学历进修、高等级学习培训。 7.开展建设学习型家庭活动。 五、保障激励 1.建立考勤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学习考勤制度,做到有计划安排、有考核检查。结合机关年度考核、评先、奖励和干部考核、培养、使用,激励机关干部自觉、积极、持久地学习。 2.贯彻《常州市关于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研究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创建工作中设备、培训、奖励等经费的投入。 3.通过教育宣传媒体,对学习型机关建设进行动态报道。 六、基本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局建设学习型机关是适应时代潮流和教育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环节。每个机关干部要思想统一,把建设学习型机关视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2.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的有机统一。学中干、干中学,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同时,处理好全局要求与处室工作的关系。 3.以建设学习型好班子带动建设学习型处室,以建设学习型处室带动建设学习型个人和家庭,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促进创建文明机关。附件一:市教育局建设学习型机关基本学习内容分解落实责任表 二:2002年度市教育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日”活动安排表 三:常州市教育局建设学习型机关个人自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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