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是公安机关的…

来源:  投稿人:张以进   浏览次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构建和谐社会的许多方面的重要任务,已成为神圣使命,历史地落到了公安机关的肩膀上。

构建和谐社会,就要以人为本、体现执法为民。公安机关始终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从事各项公安工作,在管理社会事务、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等方面体现着政府形象,反映了党同人民群众是否保持了血肉联系。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至关重要的就是要解决“为谁服务,为谁执法”的问题。落实到底,就是要解决好在执法为民上的五个环节:一是要转变执法观念,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在执法思想上与时俱进;二是要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构建和谐社会的落脚点放在“人民公安为人民”上;三是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四是要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执法水平,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得到体现;五是要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使公安行政管理得到加强和改进。

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这就为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进一步指引了方向。信息、知识、高科技已经成为新世纪新时代的显著特征,公安机关能否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信息畅通、耳聪目明是关键。社会舆情的汇集、社情民意的畅达、分析研判机制的建立、社会预警体系的形成,都将有效地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当前,全市公安机关在全面贯彻全国、全省“二十公”会议精神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宿迁”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打造情报信息、破案攻坚、防控体系“三大品牌”,建立应急反应、队伍长效管理“两个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构建和谐社会任重而道远,作为担负“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公安机关更是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坚持走专群结合路线。多年的公安工作的实践说明,人民公安事业一刻也离不开人民群众,依靠群众公安机关才有力量。全国仅有100多万警察,而宿迁警力所占人口比例更少。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治安秩序维护,主要是靠广大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一项崭新而又庞大的综合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和资源的整合利用。公安机关等专门部门只能努力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施展其专业特长,而要全面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更多的办法来自群众,来自社会的综合治理。只有依靠群众,才能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出新的途径和新的方法;只有依靠群众,才能把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也只有依靠群众,才能真正构建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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