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财税局关于创建学习型单位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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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单位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基础工程。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局系统学习型单位创建,形成求知好学、勤奋敬业、勇于进取的良好氛围,根据全区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财税部门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单位创造力、竞争力为目标,确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理念,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网络体系,建立学习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风气,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增强全员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提高工作绩效和创新能力,为推动财税事业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遵循原则

1、共同愿景,全员参与。共同愿景作为全局系统每个干部个人愿景基础上提炼、升华形成的共同奋斗目标,是全局的整体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前进的方向和动力。全局系统要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建设行业领先、群众满意的镇海新财税”作为共同愿景,把个人追求与集体目标有机统一起来,增强创建学习型单位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人人参与,真诚投入,主动学习,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

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正确把好共性与个性关系,整体与个体关系,统筹兼顾,从实际、实效出发,制订近期和长远规划,逐步建立科学、合理、激励上进的考核标准和考学机制。针对不同层次,合理确定和调整学习内容,克服大而无当、脱离实际需要的形式主义。

3、领导带头,整体推进。局领导班子和分局、科室、事业单位的领导,是学习型单位建设的宣传者、组织者、实施者,必须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保持优良学风,在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要积极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组织落实各项制度、要求,鼓励、引导广大干部投身学习,并积极推进学习效果的应用。

三、学习内容

1、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思想修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重大时事,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定政治信念,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同时要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近现代史教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公务员行为规范和爱岗敬业教育,切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2、学习科技文化,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知识、外语知识、经济管理知识和各种科技文化知识,注重学习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新发展的各种新知识,努力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知识水平适应时代前进的需要。

3、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学习普及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掌握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依法行政的法律知识以及与财税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工作水平。

4、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财税业务能力。认真学习财政、税务、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财税政策法规、财税信息化等财税专业技术知识和与财税各个岗位相适应的岗位业务知识,大力培养适应多岗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四、主要载体

1、制订单位及个人学习计划。局系统以及各单位、各部门每年都要根据财税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干部实际需求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进度、质量和效果。每位干部也都要根据自身实际和努力方向,制订各自的年度学习计划,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学历教育、职称(资格)考试、精读好书、知识更新、素质提高等方面对自己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个人学习目标,单位可以择取部分同志的学习计划上网公布,自我加压,认真践行,主动学习,做到年年都有收获、有提高、有进步。

2、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周一夜政治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体会交流、典型发言、专题辅导、收看电视录像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根据干部职工兴趣、特点和愿望,开展青工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竞赛、测试和考试,以赛促学,以考促学,激发广大干部的学习热情,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4、根据公务员综合素质要求,组织开展新“三学”活动,学习计算机信息化知识,学习外语,学习科技知识,全员参加组织人事部门和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普及性培训活动,并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达到规定的学习培训标准,不断提高全员素质。

5、鼓励参加财税相关学历教育和各级各类资格考试,完善激励措施,鼓励干部职工钻研业务、更新知识、自学成才,不断提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水平。

6、举办各种专题讲座,与相关学校、大专院校挂钩,每年举行政治理论、国内外动态等方面专题辅导讲座3 4次,加深学习,拓展视野,提高效果。

7、组织、推荐参加专业培训,根据财税业务知识的最新发展和财税事业发展对干部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组织、推荐干部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大力培养财税专业前沿人才和中青年后备干部人才。

8、开展有益书籍推荐研读,组织心得交流活动和优秀理论学习、调研论文评比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激励制度。积极鼓励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学习,对干部职工参加学历进修、职称考试在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对获得职称资格、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对在各种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适当励;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干部学习考评管理机制,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学分制管理办法

2、建立投入机制,加强阵地建设。保证学习经费,落实各项激励措施,创造良好的教学、学习环境,增添多媒体等先进教育工具,加强图书室等学习阵地建设,增加知识性书籍和期刊,尽量满足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所需书籍。

3、加强学习型单位考核,制订学习型单位的评定标准,把学习型单位的考核,作为文明单位(科室)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并与该单位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相挂钩。

六、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是全面深化财税系统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也是全局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全局系统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区局决定成立学习型单位领导小组,与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负责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全局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开展。

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创建活动规划和考核激励措施,全员发动,人人参与,切实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四年十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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