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教育局建设学习型系统实施意见(试行)

来源:  投稿人:佚名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教育系统整体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不断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现根据中共金坛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金坛市建设学习型系统实施的意见(试 行)》,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设学习型系统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程。为确保教育系统建设学习型系统的工作能正常有效开展,市教育局成立建设学习型系统领导小组,小组成 员由以卜同志担任: 组 长:庄 岩 副组长:李 达 组 员:杨晓途、储优君、缪锡青、陈旭、胡明生、黄国俊、张福洪、周益民、钱裕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明生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吉文斌。市教育局建设学习型系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建设学习型系统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二、目标任务 我市教育系统建设学习型系统总的目标是:以促进人的全面、均衡发展为宗旨,进—步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整体提升全体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为发展经济、文明社会、服务市民作出应有的贡献。 具体目标: 1、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建立健全系统的学习组织,完善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 2、大力发展国民教育。继续加强基础教育,进一步高质量、高标准地普及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巩固一些主要指标在全省的领先地位;紧紧抓住常州筹建职业教育大学城的良好机遇,优化职业教育资源,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推进职教招生制度改革,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开展多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满足社会的教育需求。 3、2002年,培育一批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示范点:2003年市教育局机关达到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其所属单位的50%达到学习型单位的要求;2004年教育局所属单位80%达到学习型系统的要求,并有相当数量的教育家庭达到学习型家庭的要求。 4、发挥主导作用,搞好教育服务。继续建立完善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学校教育体系,积极推进以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培训为主的行业与企业教育体系,加强以提高市民广泛的社会文化素质为主的业余和闲暇教育体系的建设。 三、学习内容 建设学习型城市,在学习的基本内容上有三个方面的要求,即学习政治理论、新“四学” (学电脑、学外语、学习法律知识、学现代科技知识和推广普通话)和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全体教育工作者不但要在上述三个方而内容的学习中走在前面,还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去丰富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和江泽民《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学习教育专业技术知识。 四、运作方式 1、在领导方式上,市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对个市教育系统建设学习型系统担任领导责任;各中小学学校、实验幼儿园、局属各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建设学习型单位承担领导责任。 2、在组织方式上,建设学习型机关由教育局党委组织负责实施,建设学习型单位由教育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建设学习型家庭由各单位教育工会组织实施。 3、在培训方式上,要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有条件的学校,要主动为建设学习型城市提供教育、培训、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4、在活动方式上,着重从六个方面入手:一是精心组织好“学习日”活动。每年双月第一个星期六为建设学习型系统“学习日”。教育局机关、学校、有关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干部、教师、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金坛日报·金坛教育》、《金坛教育简报》、各校校刊要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并通过其它宣传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本系统、本单位、本小组的“学习日”活动的情况;全体干部、教师、职工要在“学习日”自觉主动地参加学习活动,增加知识、提高素质。二是开展“三学一推广”,即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电脑、学外语、学法律法规,推广普通话。有关单位、学校要会同在市语委会指导下对本单位、本学校的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测试、颁证。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从2002年度开始,各单位应要求在职人员制定,个人学期、工作计划的同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引导干部、教师、职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四是进一步发挥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教职工学历进修,为教职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五是建立讲座论坛。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邀请省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和我市有关领导来作报告和研讨。六是继续开展中青年教师基本大赛、教坛新秀评比等活动,促使中青年教师勤于学习,岗位成才。 5、在考核方式上,2003——2005年,每年第四季度申报学习型单位。各学校及有关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可以向局建设学习型系统领导小组申报验收、接受考核。2002--2005年,申报学习型家庭,各单位教职工在自查的基础上,可以向本单位工会申报验收、接受考核。各单位的学习型家庭标兵,可以向教育工会申报验收、接受考核评比。 五、保障激励 1、依据《宪法》以及教育、行政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学习者合法权益,学习者同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2、贯彻中共金坛市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制定的《金坛巾建设学习型系统实施意见(试行)》(坛组字(2002)第14号),从加强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和考核,执行各类就业准入制度,确保教育培训经费落实三个方面促进学习型系统及单位的建设。 3、凡考核达到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要求的,由各级验收机构负责表彰,各教育宣传媒体进行报道,并给予必要的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六、具体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要统—对建设学习型系统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围绕发展国民教教育、加强自身建设、提供社会服务三个方面,把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班子负责制。学校、有关单位要分别成立学习型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联络员。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党政工团形成工作合力。 2、制定方案,形成机制。学校、有关单付要贯彻或参照本工作作方案,分别制定学习型单位实施方案,重点放在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学习内容、运作方式、保障激励、贯彻要求上。建设学习单位一般包括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节习型处室(班组)、学习型家庭。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建设学习型单位的组织领导机制、计划滚动机制、教育培训机制、活动推进机制、考评奖励机制、竞聘用人机制等。 3、营造氛围,注重实效。一是运用各种宣传工具,从舆论上营造学习氛围;二是结合工作布置,提出学习要求,在工作中营造学习氛围;三是组织开r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在活动中营造学习氛围。要善于引导教职工紧扣实际,学以致用,把学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运用到本职工作中去,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使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工作的实效。 4、检查考评、保证经费。各单位要分别成立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自查考评小组。依据本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及考核细则(学习型家庭考核细则依据市委宣传部与市妇联联合下发的《金坛市建设学习型家庭实施意见(试行)》)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本单位建设学习型单位以及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班组)、学习型家庭组织自查考评。各单位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处室(班组))、学习型家庭的必要经费,要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给予保障。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