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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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稳妥地推动部属科研机构改革,我部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水利部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最近,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联合对该方案进行了批复,使我部与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和中国气象局四个部门成为第一批启动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部门,这标志着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其目的是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关于对水利部等四部门所属98个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全面启动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刚才,人教司宣读了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三部门对我部等四部门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文件,下面,我就深化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99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对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技术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决定指出,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原则上要转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转为中介服务机构等”,“现有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要实行分类改革:对于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科研机构,要转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或转为企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对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科研机构,在调整结构、分流人员的基础上,按非营利性机构的机制运行和管理,政府主要通过扶持政策、竞争择优方式提供科研项目和基地建设经费。国务院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包括实行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除少数由中央管理外,一般要按属地化原则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精神,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242所科研机构和建设部等11个部门(单位)所属134所应用型科研机构已全部按照企业化转制的要求进行了改革。200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0)38号文转发了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的原则和要求。 
    1999年部党组提出“要对政府、事业单位、企业、社团进行全方位改革,理顺政、事、企、社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在积极推进机关机构改革的同时,对教育、科研、勘测设计以及在京事业单位、流域机构、水利社团的机构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最近又启动了水管单位和大中型灌区的改革工作。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水利改革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的任务。
    几十年来,水利科研单位紧紧围绕我国水利建设事业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取得了一大批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为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特别是“九五”以来,部属科研单位紧紧围绕结构调整,机制转换,人才分流和制度创新,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科技与经济,科技与水利改革和发展实践结合得愈来愈紧密,科技人员的改革意识得到加强,对体制机制、市场观念、竞争意识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科研水平得到很大提高,院所的经济实力逐步加强,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加。据2000年底统计,部属19个科研机构在职职工总数5365人,2000年总收入达到5.38亿元,人均10万余元。其中科研事业费为2.35亿元,面向市场的技术服务及经营开发收入为3.03亿元;科研事业费占总收入的43.6%, 技术服务及经营开发收入占总收入的56.4%。在机构调整和科研力量的布局方面,根据水利科技发展和科研单位改革的实际需要,适时地对部分科研机构进行了结构性归并或管理体制的调整,机构归并或管理体制调整后,这些单位运转顺利,并且获得进一步发展。面向社会,按照新型运行机制,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也已启动,国家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经批准,目前正在组建中。
    虽然科研院所在研究开发和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新时期水利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有利于水利科技创新的新型水利科技体制尚未建立。目前水利科研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科研院所的发展不平衡,科研力量的布局不尽合理,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机构设置重复,专业划分过细,力量分散,效率和效益不高等问题,难以完成综合重大的科研课题,有限的科技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2、科技创新方面缺乏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保障,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3、技术开发类研究机构已具备了面向市场的条件,一些机构已进行了成功的实践,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市场。但由于观念和运行机制没有转变,活力和动力不足,科技的市场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开发。科技产业化程度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少,持续创新和发展能力弱。
    这些弊端严重制约着水利科技事业的发展,与实现新的治水思路和依靠科技创新,促进水利现代化的总要求极不适应,亟需改革。

    二、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进度安排

    (一)指导思想
    部属科研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国办发[2000]38号和国办发[2000]78号文件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科学治水方针,推动水利科技创新。通过调整结构、分流人员,优化水利科技力量和科研机构布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水利科技体制,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
    (二)基本思路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是国家公益性事业,产生的主要是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水利事业服务的水利科技,其基本特征是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无法得到直接的经济回报,其功能主要是为政府决策、规划提供科技支持。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水利科技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加大了技术开发的力度,形成和开发了一批具有市场前景和水利特色的技术和产品,因此,这部分专业领域又具有市场属性,要积极推动这部分科技力量积极面向市场,按市场机制运行,促进科技产业化的进程。
    根据国家关于社会公益类科研单位实行分类改革的原则要求,结合水利科技的实际情况,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分类指导,稳住重点,推动转制,促进发展。 
    1、分类指导
    部属19个科研机构按其所从事业务的性质大体可分为社会公益类、中介服务类、技术开发类及综合类等4类。对这些不同类型的科研院所,根据其不同特点进行科学定位,并根据未来水利事业发展的需求和目前部属科研院所专业结构分布情况进行分类改革。
    (1)从事水文水资源、水环境、大江大河治理、防灾减灾、节水灌溉以及重大工程技术等公益性研究及应用基础性研究的科研机构,在优化结构、分流人员的基础上,按非营利性机构的机制运行和管理,政府加大支持的力度,努力稳住一支高水平、精干的水利科研队伍。
    (2)从事成果推广、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专业培训、分析测试、质量标准等的科研机构,要转变为水利科技服务机构或中介服务机构。
    (3)具备研究开发优势并形成自我发展能力或具备产业开发能力的科研机构,以及以设计、咨询为主要业务的科研机构要转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
    (4)综合类是指兼有社会公益性和技术开发性或中介服务性的科研机构,对这类科研机构的改革要根据其下设机构的性质,在优化结构和人员组合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前3类科研机构的改革办法分类进行。
    2、稳住重点
    对部属科研机构中,社会公益型较强的研究院所进行结构调整和专业重组,重点稳住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长江科学院、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4个公益性较强的科研单位,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运行和管理。同时,要围绕水利事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根据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分期分批组建若干个国家级和部级研究中心。通过研究中心汇集本领域国内一流的科技人员,稳住一支精干、高效的研究队伍,通过联合攻关、技术创新和技术辐射来充分利用科技资源,为水利现代化建设服务。
    3、推动转制
    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的科研机构,要按照国办法【2000】78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型运行机制。对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以及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的科研机构中可以进入市场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部分,要重组有经济实力、上规模的科技型企业,向企业化转制或并入企业。企业化转制的科研机构要进行清产核资,资产划拨和相应的工商注册等工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从事水利水电标准化、质量管理及产品检测工作的机构要按中介机构的要求,严格执法,规范化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中介服务。对结构性归并或改变隶属关系的部分科研机构,要按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4、促进发展
    改革是手段,发展才是硬道理。通过改革,进一步促进科研院所的结构调整和机制转变,同时,配套进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的改革和创新,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水利科技发展,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化,有利于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的新型水利科技体制。使科研单位在改革后更加充满活力。
    (三)进度安排
    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总体上要在2003年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总体方案的实施工作。对改革总体进度安排如下:
    1、2001年年底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深化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关于对水利部等四部门所属98个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及时进行改革动员,并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改革领导小组。
    2、2002年6月底前完成有关单位的机构归并和各单位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
    3、2002年12月底前完成整体转企院所的清产核资、资产划拨和相应的工商注册工作。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企业机制运行。
    4、2003年12月底前,完成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转制工作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工作,以及转企部分的清产核资、资产划拨和相应的工商注册工作,申请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等联合验收,召开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结会议。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部属科研机构改革是我部改革工作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部党组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改革任务。在此,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要切实加强领导。水利部已成立了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有关院所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认真负起改革的领导责任,把握方向,加强协调,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二、统一思想认识。改革能否顺利实施,关键是思想认识要到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到位,以主动的态度来进行改革。要把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改革。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保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改革促发展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有利于水利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利于科研院所综合实力的增强,有利于科技人员及广大职工群众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既要改革体制,也要改革机制,既要按要求着力积极推进,又要充分估计各方面的实际承受能力和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好解决问题的预案。一定要确保各单位的稳定。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服从大局,维护大局,忠于职守,勤政廉洁。在改革中要严格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要妥善保管技术资料、文件、档案,确保不泄密,不丢失。 
    第四、要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要按照中组部、人事部、科技部《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科研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新型的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的环境和机制。
    第五、妥善安置转岗人员。人员转岗分流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广开生产、经营的门路妥善安置转岗人员。要大胆探索人员转岗安置的新途径。做好转岗安置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正确对待个人工作岗位的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决定。
    第六、要加强调查研究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既要深入到本行业相关单位进行调研,还要到相关行业特别是已经进行改革的单位进行调研,学习借鉴有益的经验,吸取教训,少走弯路。既要研究国家政策,还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改革配套政策。
    第七、制定方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单位要根据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关于对水利部等四部门所属98个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制定好本单位的改革方案以及改革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工作。改革方案和改革计划要及时报部。 
    第八、部机关各司局都要从大局出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大力支持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尤其要在政策、资金、项目、科研条件等各方面对各科研院所给予支持。
    同志们,深化水利部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是当前水利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希望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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