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落实“两新”专项资金51.74亿元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10月22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举行政策解读会,进一步解读我区“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总体进展和成效有关情况。目前,新疆已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51.74亿元。
  7月24日,国家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对加力支持"两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国家加力支持政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自治区2024年加力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加强资金管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二级调研员李庆泉介绍,在加力推进设备更新方面,《方案》提出进一步提高医疗、教育、文旅、环境基础设施、工业、用能、能源电力、住宅老旧电梯、交通、农机、回收循环利用、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12个领域支持补贴标准。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方面,《方案》进一步明确和提高汽车报废和置换、家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其它消费品(电动自行车、家装)以旧换新的补贴支持政策。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加力支持政策要求,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先后出台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家装等产品改造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实施方案和补贴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支持补贴范围和标准。
  设备更新方面,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复核筛选、多次对接争取,国家先后下达新疆两批次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其中:第一批12.07亿元,支持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9个项目建设,项目资金已转发下达至相关单位和地州市,正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第二批19.67亿元,支持新疆工业、环境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文旅、医疗、用能、回收循环利用等领域55个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已下达至相关单位和地州市。
  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国家已下达新疆2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资金,支持汽车报废置换、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老旧营运货车、农机、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等更新换新。目前,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正会同各地加快推动更新换新行动,促进新疆消费提质升级,持续释放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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