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自治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进行全流程监管,更好保障农民工权益。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工作指引》印发实施,从施工准备阶段、进场施工阶段到完工退场阶段,实现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全流程监管。
今年,自治区实施十件民生实事,其中之一是实施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
据了解,该《指引》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铁路、民航、通信、电力、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在施工准备阶段,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保证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款项优先用于支付该工程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进场施工阶段,用人单位应当在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中依法与农民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完工退场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核清工作天数,主动结清工资,确保在无欠薪的前提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工书面协议),并及时在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时更新数据,并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欠薪问题被投诉举报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欠薪案件的调查、核实、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