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江斌伟)今年年底前,乌鲁木齐市将全面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
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协同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工作,旨在解决不动产交易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促进二手房市场交易。
《通知》要求,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以点带面做好“带押过户”工作,同一银行金融机构住宅类不动产“带押过户”,乌鲁木齐市、各地(州)所在市分别于2023年底前实现、2024年6月底前实现,力争全疆2024年底前全面实现。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行包括但不限于新旧抵押权组合、新旧抵押权分段、抵押权变更等三种办理模式,具体为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努力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说,“带押过户”将实现一次申请、合并审核、同步办结,解决企业和群众在不动产交易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发挥便民利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