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发布今年社保缴费基数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史传芝)乌鲁木齐市发布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新的缴费基数追溯至今年1月起执行,前几个月的缴费需补退差额。
  7月14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中心了解到,社保缴费基数×社保费率=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以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确定指标。
  2021年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5066元(7089元/月)。按照规定,确定2022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253元,上限为21267元。
  2022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21年度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若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4253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个人缴费基数上限的(21267元/月),按上限21267元确定缴费基数。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4253元/月,缴费基数上限21267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新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后,在2022年度(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内不作变动。因申报错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基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为了减轻参保单位、个人负担,我市落实社保援企稳岗相关政策。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自治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