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条措施促进新疆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王璇)日前,新疆发布《关于促进中药民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21 条措施促进中药民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5 月27 日,记者从自治区药监局了解到,这些措施包括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支持中药民族药(含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促进中药民族药流通集约发展、促进中药民族药新药研发、改革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管理、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八个方面。
  在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方面,鼓励创建以中药材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以中药材为主导的产业强县强镇,鼓励中药民族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共建中药材生产企业及生产基地,推广“企业+基地+农户”“订单生产”“定制药园”等多种中药材供需合作模式,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延伸至中药材产地,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与中药民族药制造业相融合,保障中药材来源稳定、质量可控。将上市的中药民族药优势品种纳入新疆中药民族药品牌建设工程。
  在促进中药民族药流通集约发展方面,将重点推进仓储资源整合利用,鼓励建设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的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仓储物流中心。鼓励具备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中药饮片等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
  全疆药监系统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支持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发展中药民族药产业,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自治区药监局将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提升中药民族药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疆中药民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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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新药研发促进研发合作

  新疆网讯(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王璇)今年,新疆将多举措加强新药研发技术服务,搭建研发机构与生产企业的沟通合作平台,促进研发供需合作。
  5 月27 日,记者从自治区药监局了解到,《关于促进中药民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加强新药研发技术服务,探索符合新疆中药民族药特点的研发和评价方法,研究新疆中药民族药在药学、药理、临床等方面的特殊表现,探索符合新疆中药民族药特点的新药研究和评价方法,推动上升为国家层面中药审评体系的有益补充。
  一直以来,受困于平均研发周期长、耗资重的原因,新药研发存在瓶颈。对此,自治区药监局积极争取国家药监局支持,推荐新疆中药民族药专家进入国家中药审评专家库,促进成果交流转化,助力中药民族药创新发展。
  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加强新药研发技术服务方面,将实行对接联络和跟踪服务制度,畅通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审批部门的沟通交流,根据研发单位诉求,从立项到研发、注册、申报全过程采取提前介入、专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提供政策技术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研发过程中的困难,服务提升研发注册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还将制定《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联合检查工作程序》,完善沟通交流机制,提高药品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的工作质量或效率,为推动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经典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研发申报,加快新疆新药上市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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