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提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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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李琳报道)5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并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返还政策的支持,返还比例提高至90%。
    自治区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闫科明介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稳岗返还的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2021年的60%提高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实施。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推行“免申即享”的社保经办模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施精准发放。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资金可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截至目前,我区已为7.6万户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08亿元。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将加大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力争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返还资金全部发放到位。预计全年返还资金8亿多元,惠及10万多户参保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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