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开出首张电动自行车违停罚单
律师解读新规出台后,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
新疆网讯(记者王畅彤)8月13日,市消防救援支队沙依巴克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出全市首张电动自行车违停罚单,对市民张某处以500元罚款。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8月13日10时许,消防监督人员来到沙依巴克区某小区,发现4号楼1单元1楼过道停放了一辆电动自行车,随即找到车主张某并告知其立即将电动车挪走,但张某拒不整改。消防监督人员告知车主,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禁止停放电动车,如果拒不整改,将依法进行处罚。
随后,消防监督人员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要求车主立即将电动车挪出楼道并停放到规定区域,并依据《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给予车主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批评教育后,车主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不会再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内。
【晚报融媒·帮您办】新规出台后,电动自行车如何停放?
新疆网讯(记者王畅彤 李晓青 实习生许林杰)“晚报融媒·帮您办”律师团成员在值守热线的过程中,接到了很多关于电动自行车该如何正确停放的咨询电话。
市民来电
咨询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
家住鸿园南路鸿和苑小区的市民张宝昌致电“晚报融媒·帮您办”热线:“这段时间物业在严查楼道里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楼道里不能停了,小区也没有自行车停放点,这车应该停在哪?”
10日11时,记者来到鸿和苑小区。在该小区42号楼前,两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了消防登高区划线范围。
“新规执行后,我把电动自行车停在单位的停车场了,这几辆电动自行车都是邻居的。”张宝昌告诉记者。
在与张宝昌交流的过程中,一位电动自行车车主下楼,面对采访,他表示,因为楼道里不让停,他就将车停在自家楼门口,确实也没注意到占用了消防禁停区,“车停在外面风吹雨淋,充电也不方便,如果小区能规划一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地就好了。”
“电动车不能停在楼道是出于消防安全的考虑,我在新闻中也确实看到电动自行车自燃的情况。”家住米东区的市民焦女士说,但现在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楼,对车主来说也确实不方便,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停车问题”,不知法律有何规定。
律师答疑
业主大会有权要求物业建专用停车区
针对电动自行车停车区的问题,“晚报融媒·帮您办”律师团律师肖翠平进行了解答。
肖翠平介绍,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同时,《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的场所一般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要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这为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的场所提供了依据。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据此,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后,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建设专用停车区。费用由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列支,如果业主大会决定该区域收费使用,其收益归广大业主所有。
此外,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高层建筑,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如果居民擅自将电动自行车带入高层建筑内,引发火灾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除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对居民进行处罚外,受损业主也可以向车辆所有权人主张损害赔偿。
如引发严重火灾的,视情况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物业
正在规划电动车统一停放区域
接到了居民们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的诉求,鸿和苑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罗金玲说:“我们目前正在规划电动车统一停放区域,后期会在相应区域配备充电桩并安排专人看管,方便小区居民停放充电,避免因电动车入楼和随意停放而产生安全隐患。”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针对《规定》,部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已经行动起来。
8月10日下午,记者在山水兰德小区内看到,小区已设置了一处便民充电站,可在此停放电动自行车或采用投币支付的方式进行充电。
“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不便、充电困难给小区居民造成诸多不便。安装充电车棚,最重要的是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山水兰德小区物业负责人朱会礼介绍,为了满足居民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需求,进一步避免因电动车随意停放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小区在今年年底前还会增设两处占地面积更大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均采用移动支付的方式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充电价格也和居民用电价格相同。在新的区域没有正式建成之前,小区目前安排专人巡逻,引导居民安全、文明停放电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