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买卖药品都要扫码 无码医保不结算

来源:东南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东南网6月30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 记者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全省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方能进行医保结算。
  药品追溯码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为每一盒药品赋予一个独一无二的身份标识,由20位数字组成。它精准记录了每盒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关键信息。
  按照医保管理有关规定,一盒药品卖给患者后,就不能再被卖给其他患者,因此,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若存在多次终端销售扫码记录,则该药品就可能是“回流药”或是被串换销售。“一药一码”可实现全流程追溯,让假药、“回流药”无所遁形,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从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自国家医保局部署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工作以来,福建省医保系统积极响应,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协同联动、培训指导、采集管理等多方面措施,打破数据壁垒,强化技术支撑,快速将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延伸到医院、药店和参保人等终端使用群体。
  截至目前,福建已累计采集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8.26亿条,全省2.5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完成系统接入。医保部门通过建立药品二次销售、药品串换、结算与销售不符等大数据分析模型,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推动实现源头治理,促进医保基金监管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购药时,认准包装完整的追溯码药品,监督药店人员扫描所购药品的追溯码,同时,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核验信息,发现“回流药”等违法行为后,可及时拨打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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