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物业条例 物业费调价要合理合规

来源:杭州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物业管理条例小课堂
    新《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三条因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或者其他物业服务成本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物业服务人委托专业机构对上一年度本物业服务项目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
    (二)物业服务人拟定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包括调整范围和理由,提交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委员会将审计报告、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公示三十日以上;
    (四)业主委员会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将物业收费标准的调整事项和结果及时报告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物业费上调是一件普遍敏感的事情,稍有不慎就会激起矛盾。
    物业公司可以随意上涨物业管理费吗?涨物业费是否需要业主大会同意?
    近期,杭州一小区的业主们就遇到了物业费调整的问题。该小区自2009年交付至今,物业费一直维持在0.65元/平方米/月,今年6月份,物业公司提出了想将小区物业费调整至0.85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向业委会递交物业费调价方案后,业委会将方案进行了公示,并于7月份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
    关于物业费调价问题,新《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能调,但要遵守相关规定。其明确规定,如物业企业因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或者其他成本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要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的,物业企业必须要委托专业机构审计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然后把审计报告和收费调整方案一并交给业委会。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公示方案后,再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定。
    要强调的是,新《条例》明确规定了物业费调价前要先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然后才能进行调价。
    也就是说,在同一个物业服务期内,物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要求涨物业费,但需要经过审计等一系列严格的调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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