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售必究 燃放必罚 深圳实行全市域烟花爆竹禁售禁燃

来源:深圳新闻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深圳新闻网2026年2月1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玮玮)春节将至,节日氛围渐浓。然而,在小红书、抖音等网络平台,一些IP显示为深圳的帖子下出现了“私信,可外送烟花”的留言,还有一些市民和来深游客计划在海边燃放烟花爆竹迎新。律师接受采访时介绍,深圳实行全市域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无论是线上线下销售、海边燃放烟花,还是自驾携带烟花入深,均属违法行为,提醒市民、游客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烟花爆竹是特许经营,朋友圈不是店铺,只要涉及线上收钱、快递发货,就已踩进雷区。”文雅律师介绍,一旦被查,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至10万元的行政处罚。若非法经营数额超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1万元,还将触犯非法经营罪。
  文雅律师介绍,《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无论是深圳湾、大梅沙,还是大鹏较场尾,个人燃放均属违法。当前至2026年4月底,全市处于森林防火期,所有林地及边缘50米范围禁燃烟花。大部分热门沙滩(如东西涌、大梅沙、深圳湾公园部分段)紧邻山体或红树林,被双重禁令覆盖。
  还有网友发帖称可以购买烟花爆竹装入后备箱自驾来深。文雅律师指出,这构成非法运输和非法储存,一旦在入深通道被查获,将依法收缴并处罚。“不知者无罪”在法律面前不成立,携带即违法。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