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社保费费源普查情况分析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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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规费组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根据省局税源普查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定工作思路,搜集有关征管资料,并多次深入市社保局、市统计局,探讨各项数据的填报,做到有据可依,数据真实,并按要求准时、准确地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现将我市社保费费源普查的情况分析如下:

    一、社保费基本情况

    1、社保费征收情况。

    2002年我市社保费收入68859万元,比2001年收入增收11609万元,增长20.28%。2003年社保费收入78975万元,比2002年收入增收10116万元,比2002年收入增长14.69%。 2004年社保费收入95374万元,比2003年收入增收16399万元,增长20.76%。

    2、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

    湛江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较低,三年来增幅缴小,因此湛江的缴费基数增幅也不大,对社保费收入增长贡献不大。

    3、社保费费率情况。

    费率方面,养老保险费率在各项费率中占比率最高,对社保费收入影响缴大的养老单位缴纳部分,费率为20~26%不等,至2004年趋于统一为22%。

    二、重点纳税户缴交社保费情况分析

    这次参加普查的重点纳税户是1033户,其中2002年度712有户参保,实发工资总额173069万元,缴费工资合计103894万元,实际缴纳社保费29926万元;2003年度775有户参保,实发工资总额217628万元,缴费工资合计126704万元,实际缴纳社保费34732万元;2004年度815有户参保,实发工资总额242593万元,缴费工资合计132283万元,实际缴纳社保费39518万元。另有金融系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社保费在省汇缴省社保局,大部分不能提供社保资料,原因是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拒绝提供资料。重点纳税户2000年1月1日前欠费500万元以上的是1户,100万元以下的是23户,2000年1月1日后欠费500万元以上的是6户,300万元~500万元的是7户,100万元~300万元的是8户,100万元以下的是9户。社保费欠费总额是5659万元,其中2000年1月1日前欠费1258万元,2000年1月1日后欠费4401万元。

    三、费源分析预测

    2005年我市社保费征收预测100000万元。我市社保费征收今后要保持高增长,困难大,压力也大。主要原因在于:

    1、我市从2000年1月1日开始征收社保费以来,每年都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但增长率一年比一年低,如2001年增长率为23.05%,2002年增长率为20.28%,2003年增长率为14.69%。特别是2003年,我们为了完成局党组提出要在2002年的基础上再超1亿元的目标,在采取了很多强硬措施,克服种种困难后,才勉强完成了局党组提出的任务。这就说明社保费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之后,要再保持高增长,是很困难的。

    2、湛江市处于欠发达地区,历来经济不景气,2003年湛江市GDP为520.97亿元,人均GDP为7200元,比省内其他城市低,经济增长幅度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

    3、根据费源普查,2003年以前,我市市区大多数企业的人均月工资收入不足800元,县(市)级的人均月工资收入比这个还要低。2004年略有增长。在这种个人工资收入偏低的情况下,要实现社保费高增长压力很大。

    4、每年7月份,社保费基数调整不大。因此在社保费应征数增长不大的情况下,要实现社保费实征数高增长,是难以做到的。 5、湛江社保费扩面可挖潜力不大,在这方面缺乏新的增长点。这是因为湛江经过几年的积极扩面后,几乎有能力参保的都已经参保了。因此,在没有大项目新企业上马的情况下,要继续推进扩面工作,是相当困难的。社保费收入增长的后劲不足。

    四、社保费征收存在的问题

    我局征收社保费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

    1、社会各界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由于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有部分企业和私营企业反映经营状况不稳定,认为难以保证长期有能力缴费,因此心存顾虑,对缴费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广大社会群众对参加社会保险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特别是企业下岗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外来工的参保意识还比较薄弱,由于他们多数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个人的收入水平偏低,加之对参保的利益认识不足,因而往往只看到眼前利益,为避免从工资或收入中扣缴社保费而不愿意参保。三是从参保企业性质来看,国有企业的参保率比非公有制企业要高;从参保人员种类来看,国家干部职工、国有企业员工比私营企业雇员和外来工的参保率要。这反映出不同企业、不同人群参保率的不平衡。

    2、欠费情况比较复杂,由于企业经营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部分国有企业因经营而陷入困境,停产、半停产、转制企业拖欠社保费的情况比较严重,而且清欠的难度较大。

    3、部门之间的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保部门未能及时注销关、停、并、转的缴费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并及时知会地税部门,从而使得社保费应征数与实征数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进而影响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率。

    4、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社保费征收与地方税征收的运作模式相差较大,管理手段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一是目前社保部门与地税部门没有统一的征管软件,两大系统软件不能联网,只能单人单机操作,很多社保资料仍然需要依靠手工归集,从而影响了效率;二是由于社保部门与地税部门权责不统一,导致工作脱节,缴费者普遍反映办理社保费缴交手续繁琐。现行政策规定,地税部门负责社保费的征收和催缴,社保部门则负责社保费的核定,因此缴费者办理社保费缴交手续时需要先到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并通过审核,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如遇到申报资料与社保部门提供给地税部门的资料不符时,缴费人则要到社保部门进行缴费资料重审,从而造成多次往返于两个部门之间进行核对,给缴费者带来不便。

    五、意见及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社会群众的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方式,使广大群众实现从“要我缴费”到“我要缴费”的根本性转变,从而形成全社会都有来关心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有效地解决社保费扩面难的问题。

    2、在现行的社保费征收管理体制下,我们认为首先要进一步理顺征管体制,大力推进社保费全责征收工作。现行社会保障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与缴费人员的核定、缴费申报、参保检查及行政处罚和社会扩面、政策调研等日常管理职能均由社保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行使,而地税部门只承担征收环节中的部分工作。由于地税部门只管征收,而不参与日常管理,这种征管相互脱节的分工状况造成了地税部门无法真实地掌握费源情况,容易导致漏征漏管现象,使征收工作十分被动。

    3、根据征收工作需要,应不断开发和完善我市社保费征管信息工作,加快社保费征管现代化工作进程,全面提高征管质量工作效率,是地税部门征管工作的关健环节和技术保障。

     4、针对目前社保费欠费情况依然比较严重,征缴率难以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一是社保部门应对关、停、并、转等名存实亡、确实无法缴交社保费的企业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从社保费应征数中剔除出去,另外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管理,从而减少因名存实亡企业的欠费而影响到整个社保费的实际征收率;二是进一步加强税务、工商、劳动、银行、社保、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明确义务,共同打击各种逃避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必要时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加大打击力度,堵塞征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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