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医疗卫生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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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时期是禹州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为使我市卫生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适应禹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河南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许昌市医疗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卫生事业取得了较大进步,医疗卫生、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状况得以明显改善,卫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为 “十一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十五”期末,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7.59/10万,婴儿死亡率13.8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8.38‰,分别比“九五”期末下降了16.55%、28.17%和21.1%,人均期望寿命从 “九五”期末73.89岁提高到2004年的74.34岁。疾病控制任务按计划全面完成,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消灭了白喉、脊髓灰质炎、新生儿破伤风等传染病;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提前两年达到100%的目标;适龄儿童 “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全市基本消除了碘缺乏病。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广泛开展了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加强了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干预和管理工作。通过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行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
  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努力创建 “省级卫生城市”,已取得明显成果。“卫生城市”的创建推进了全市公共卫生场所卫生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二)卫生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
  “十五”期间,加强了全市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食品、饮食卫生的监督监测管理;加快卫生防病应急体系的建设,提高了对非典、人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和新发、复发、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理能力。医疗市场、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市场得到进一步治理。
  农村卫生工作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全市争取中心乡镇卫生院项目7个,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3个,总投资953.5万元。争取 “两个能力”建设资金26.4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添置设备。进一步加强了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为全市2417名乡村医生颁发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全市共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431个。
  卫生基本建设出现新高潮。禹州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市中医院病房大楼、市中心医院医技楼相继竣工并投入使用。禹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即将投入使用。禹州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市二院病房大楼即将开工建设。各乡镇卫生院也做了大量工作,病人就诊条件有了很大 改善,满足了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不同层次的需求。
  卫生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卫生局及所属卫生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起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初步建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进行医师资格审查和考试,颁发了执业医师证书,实行了护士注册。
  “十五”期末,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66个。其中县级市直医院4个,厂矿企业医院8个,民营医院11个,乡镇卫生院22个,卫生防疫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职业中专各一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431个,个体开业诊所862个。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2047人,其中医师733人,每千人口医师数0.62人,护理人员467人,每千人口护士0.40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418人,平均每千人口1.20人。全市共有医院床位1950张,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1.65张。大型医疗设备如CT机4台、500毫安X光机2台、彩超3台、准分子激光治疗仪1台、核磁共振1台。
  (三)存在问题
  预防保健任务繁重。一些法定传染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危害群众健康的主要疾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一些高、精、尖大型设备和高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城区,而广大农村卫生资源、基础设施和就医环境较差。行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卫生准入门槛要求不高,医疗市场还没有得到彻底治理,虚假医疗广告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卫生基础条件比较薄弱,发展滞后,需在筹资机制、办医形式、基础设施、技术人才和健康保障制度等方面探索研究。整体科技实力不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性矛盾突出,学历普遍偏低,卫生管理人员水平有待提高。居民健 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还有待提高。卫生监督力量薄弱,全市卫生监督体制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装备落后,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卫生投入不足,已成为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十一五”时期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禹州市的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卫生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疾病预防与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符合禹州市地位和功能要求的现代化卫生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缩小地区间、人群间健康差异,延长全体居民健康期望寿命和提高生存质量。努力达到卫生资源配置合理、卫生设施和医学科技整体实力先进,卫生队伍优良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卫生服务绩效居许昌和全省县级前列。
  (三)主要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75岁;孕产妇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25%;婴儿死亡率在2000年基础上下降20%。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全民食用合格碘盐率达到90%以上。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覆盖率达98%以上。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5%以上,农村达85%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每千人拥有标准床位2.78张。初级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争取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改革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专科医院和大型综合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体制改革、功能调整、资产重组和改造,将原有的三级医疗服务模式转变为两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型综合医院建立定点协作关系,大型综合医院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小病治疗在社区、大病诊治到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到2010年,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大型综合医疗机构和专业预防、保健机构为技术依托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引入竞争,转变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主权。结合医疗机构的运行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实行公立医疗机构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试点。逐步扩大公立医疗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医疗单位,要积极探索试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监事会监管制等新型管理制度;在公立医疗机构中积极推行并完善院长负责制,实 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引入竞争机制,继续实行病人选择医疗机构、选择医生和选择购药的办法。
  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兴建营利性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和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合理、有序竞争,通过竞争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降低医疗成本,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
  2、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院前急救体系的建设、在高标准建成禹州市紧急救援中心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市、乡急救网络,使急救半径保持在3—5公里,急救反应时间为5—10分钟。加快改造120急救通信(信息)平台,完善医疗救援指挥中心的各项设施,更新救护车辆和急救设备,尽快提高急救人员素质,要加强对5个县(市)级医疗急救站和乡镇医院急诊室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急救的需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合作,使我市的急救体系达到快、准、协调的标准,同时加速普及医学急救、互救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整休健康水平。
  加强院内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十一五”期间,各级医疗机构在完成自身急诊室改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更新完善抢救设备,加强急救人才的培养,修订和完善各项抢救工作的流程与制度,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构建重大疾病控制与预防保健体系
  “十一五”期间,要使我市传染病总发病率,集体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遏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上升趋势,促进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要继续加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全国疾病发生趋势和我市具体情况,强化对鼠疫、霍乱、流行性出血热、非典、 人禽流感、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健全疾病监测网络,加强重点疾病的监则,掌握疾病流行的动态变化,深入做好预防工作。继续大力推进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保持计划免疫的高接种率和覆盖率,并保持计划免疫相关疾病的低发病率,巩固我市多年无脊髓灰质炎发病的成果。同时,在我市进一步扩大免疫接种的种类和范围,提高人们抗御多种疾病的能力,不断提高我市人民的身体素质。
  进一步提高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在我市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与医疗急救网相互呼应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对传染病爆发疫情、急性食物中毒、突发饮用水事故、化学性中毒、射线泄漏等涉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及时迅速处理,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发展以公共卫生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形成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为枢纽、村级卫生组织为基础的市、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大力发展以预防保健为主要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将预防保健工作落实在社区。“十一五”期间,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作为重大疾病来控制,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完善市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精神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的防治。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健意识,控制相关危险因素,积极提倡合理营养,推广平衡膳食,帮助人们建立健康生活行为,降低慢病的发生。
  4、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十一五”期间,妇幼卫生工作要认真贯彻 “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的妇幼工作方针,坚持 “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原则,保障妇女儿童生存、发展、健康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保障妇女 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存质量。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领导和机构的建设。加强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依法提供妇女儿童的保健医疗服务,成为全市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
  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规范性建设,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巩固、完善、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和服务三级网的建设,完善妇幼保健的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意见》,继续实施出生缺陷监测与于预工程,降低先天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启动生命绿色通道工程,在我市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抢救高危孕产妇、新生儿的急救网络,进一步提高抢救治疗水平。
  加强妇女儿童的五官保健、心理保健工作,逐步开展相关系列的规范服务;积极开展社区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推广母子健康保健整体服务模式;开展社区女性老年和更年期卫生保健健康教育,逐步建立健康档案,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二)加强卫生执法体系建设,实施卫生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政事分开,打破医疗机构行政隶属关系,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卫生行政机关要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提高政府决策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做到行政机关行政审批的权限、条件、标准、程序、时限向社会公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目标具体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制度,制定评价考核制度。提高执法部门的装备和技术水平,切实保障和逐步增加执法工作经费。
  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 度,净化医疗市场,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全行业管理的职权。
  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公共卫生秩序的改善,保证食品、生活饮用水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控制食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确保我市医疗质量稳步提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
  制定并实施禹州市卫生区域规划。“十一五”期间,分阶段完成禹州市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及其实施工作。通过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有效控制卫生资源的增量,着力调整卫生资源的存量,逐步改变条块分割、重复设置、无序竞争的状况,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均衡发展,既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需求,又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卫生事业新格局。
  (三)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继续巩固和提高“十五”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成果,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为龙头,带动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调整和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市(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和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适应新的形势,逐步把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一定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床位设置,加强其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管理方面的功能;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逐步在现有村卫生室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加快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继续深化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全面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大力发展中医药,巩固和完善现有的中医医疗机构,使中医和西医相互补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有效的医疗保 健服务。
  保护和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对禹州市中医院发展建设要在急、危、重症、疑难病症治疗上进行临床总结和研究,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带动全市中医药发展的龙头。
  加大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力度,市中医院至少建成2个中医特色突出、疗效显著的中医专科。加强对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的业务指导,建设好综合医院示范中医科工作,使之成为中医药学术发展技术创新基地。
  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提高农村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拓展农村中医药服务市场。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自身优势和特色,加强全科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术培养,把适宜的中医诊疗技术推向社区服务,使中医药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中发挥更大作用。
  积极推行中医药的开发与研究,以及中医适宜的技术的推广和研究;为适应社会对中医的需求,不断提高我市的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大力加强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突出学科带头人和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养。
  (五)巩固自愿无偿献血成果,全面提高血液质量,保障临床输血安全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临床输血规范》,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加强供血库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血液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输血安全;大力开展节约用血、科学合理用血、自身输血,防止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大力开展成份输血,五年内二级医院成份输血使用率要达到95%。加强输血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
  (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依据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河南省卫生城市标准》要 求,“十一五”期间要掀起创建国家卫生城的高潮,到2010年,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认真贯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依法加大对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效,减少吸烟的危害。
  依法加强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降低鼠、蟑、蚊、蝇的危害。加大科技含量,推广新药物、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杀灭四害效果,减少化学药物对环境的污染。
  开展农村改水扶贫、防氟改水工程;加快农村改厕工作,五年内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
  (七)大力发展医学科技教育,提高卫生队伍素质。
  组织实施“名院”、“名科”、“名医”三项工程,实现在临床科研水平、专科技术、知名医学人才培养、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等几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我市医学科技竞争能力,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按照重点突出,总体推进,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到2010年,组织1—2个重大医学科技攻关项目,选择具有学术优势单位,选准具有突破前景的项目。在骨科、心脑血管、妇科、眼科、微创或无创技术和卫生管理方法等方面,重点攻关或协同攻关,力争有所突破。培养一批医学科技骨干,提高整体科研水平。
  规划目标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原则。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高新技术推广引进,努力提高卫生科技水平,全面推进医学科技进步。
  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加强人才培养,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机制和环境。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合同 制,建立充满活力、依法管理的用人机制,充分发挥骨干人才在技术进步中的核心作用。到2010年,造就出全省知名和许昌市内著名的专家10名。
  继续抓好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和全科医学教育。到2010年继续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覆盖率100%。
  (八)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作风、职业纪律教育
  继续开展以人为本教育和人性化服务活动,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病人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医疗服务中的不良行为,继续大力推进我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完善住院、门诊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公布医疗机构业务工作量和医疗费用情况,公布医院质量评价信息,让广大群众有确切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医德医风问题严重、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单位,要限期整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取信于民。
  四、“十一五”时期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卫生事业的领导
  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对发展卫生事业尤其是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要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转变职能,逐步实现对卫生机构从办向管、从隶属管理向依法管理、从条块管理向行业管理的转变。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能转向制定卫生发展规划,依法行政,严格履行对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及健康相关产品的许可、准入、质量与行为监管、行政 复议、应诉等职责;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发布卫生服务信息等。
  (二)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
  按照卫生规划的总体要求,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的全部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严格依法监管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相关产品的许可、准入与使用行为。通过具体实施卫生规划,建立各类卫生资源准入制度,逐步强化政府对卫生事业的宏观调控能力。全市范围内,所有营利性、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以及新增卫生资源,特别是大型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渠道,必须符合禹州市卫生规划的要求,按照相应管理程序,严格审批。成立禹州市卫生管理、医院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卫生资源的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的水平。积极推进企业卫生机构的社会化,将企业的卫生机构纳入全行业管理,对于不符合社会需求的企业医疗机构,逐步撒并转向。
  (三)卫生经济政策
  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增加各级财政对卫生的投入,争取中央、省和许昌市财政的投入。调整财政资金流向,向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社区卫生、传统医学、卫生医学信息和科研等领域倾斜,引导医疗机构从外延型向内涵型发展转变,大力改善就医环境。
  投融资体制。按照社会事业社会办的精神,鼓励和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事业,形成多元化投资办医的模式。
  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调整不合理的卫生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适度控制医药费的增长幅度。
  (四)鼓励卫生技术创新
  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强对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引导,加强国内外、省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抓好技术引进、吸收与创新,特别是基础学科技术的引进和临床技术的创新,带动卫生技术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对医疗机构临床重点学科研究予以补助,提高疾病诊疗水平,促进临床医学发展。以提高防病治病水平为重点,加强对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的研究,组织优秀人才共同攻关;大力加强医学科技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应用研究为重点,有重点的面向基层、面向农村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
  (五)推动医学教育改革
  建立健全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促进卫生教育的改革,逐步改善全科医师、防保、护理、卫生管理等人员数量不足、学历层次低的局面。大力开展在职教育,建立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机制,鼓励各类卫扶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将在职教育与人事管理挂钩,确保参加在职教育人员的资格认可和职称晋升。
  (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体制,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人才结构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成立禹州市卫生人才市场,建立卫生人才流动机制。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理分流等制度,调整人才结构,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大力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公共卫生与保健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人员的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七)营造公平、有序的卫生服务供需环境
  按照统一开放和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打破隶属关系的管理和垄断,清理和取消妨碍多种形式办医的不合理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卫生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在医疗卫生行业内,鼓励和扶持发展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和专科医院,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努力营造卫生服务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健全卫生服务准入制度、卫生服务行为规范和卫生服务行为考核、评价体系,维护正当的卫生服务,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维护卫生服务体系的良性运作。
  (八)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把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卫生队伍党风和行风建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努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弘扬自求恩精神,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自觉抵制一切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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