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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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和社会的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竹山县“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调研及编制方案》(竹办发[2004]44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强县”战略,争取更多的卫生项目挤进省市县“十一五”计划笼子,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县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卫生工作的基本估价
  (一)县域卫生概况
  全县国有医疗卫生机构共158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个(分别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麻防所、县卫校),乡镇卫生院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所,卫生所73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下设门诊部53家。另有村卫生室178个,厂矿企业医务室4个,营利性个体诊所42家。现有在编在册人数1565 人,其中县直581人,乡镇984人。离退休人员292人。其学历情况是本科48人,专科487人,中专830人,高中及以下 200 人。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337人,其中正高级3人,副高级50人,中级429人,初级855人。全县村级医疗防保人员462人。全县卫生机构房屋总面积10.5万㎡,现有固定资产总值6722万元,其中房屋价值2593万元,医疗专业设备价值1385万元。17个乡镇卫生院现均配有200mA以上X光机、B超、心电图机、检验及手术室常规设备,全县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57台。大多数医疗卫生单位达到了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五配套。
  (二)主要措施与成效
  2000年以来,全县卫生工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县卫生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以深化卫生改革为动力,以项目兴卫为龙头,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以十星级管理为主要措施,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两个效益协调发展为中心,克难奋进,团结拼搏,使全县的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卫生改革取得了新进展。一是2003年初全面完成了两个机构改革工作,成功组建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创了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二是西沟麻风病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已正式扩建为十堰市麻风病防治专业机构,2002年6月份正式挂牌运行。三是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 2003年11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人员、业务收归县卫生局管理的基础上,于2004年1月1日全县乡镇卫生院财政体制上划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实行“县办县管”。 四是积极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对(院中心、所、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制和离任审计制,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制。积极稳妥地推行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兼顾平衡”的原则,拉开了分配档次,充分体现了技术与劳务价值。
  2、基础设施建设上了新台阶。全县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已新建门诊楼或住院楼。县保健院门诊部搬迁到县城人民路黄金位置;县人民医院农民健康工程门诊楼建设总投资1200万元,总建筑面积9800m2,于2003年9月18日竣工投入使用;县疾控中心综合大楼工程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总投资350万元,建筑面积3000m2,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县中医院门诊大楼投资190万元,新建2400m2,已经竣工投入使用。2003年11月底我们完成了全县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的建设任务,县西沟传染病区和县医院传染病区建设也已基本完成。经过努力,2000年以来共消除危房1.5万m2,新建5.5万m2,改扩建房屋1.6万m2。添置医疗设备 250台(套),全县的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
  3、医疗卫生技术上了新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加强卫生行业内涵建设,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全县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得到增强,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到位,环节质量得到重视,医疗纠纷大幅度下降。全县重点专科建设顺利通过了评审验收,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工作到位,对全县42家营利性医疗机构、331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了分类管理,同时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通过新一轮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现均配有200mA以上X光机、B超、心电图机、手术室常规设备,达到了设备、人员、技术三配套。部分乡镇卫生院如宝丰、城关、柳林、官渡、秦古、得胜等可开展中上腹部手术及骨专科手术,所有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工作基本上都达到了等级医院中一级医院要求。
  4、公共卫生建设取得了新成绩。一是防保工作稳步推进。成功地实行了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等防治工作,提高了全民防病水平。基层防保队伍稳定,三级网络健全。全县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卫V、卫X项目开展顺利。我县被列为全国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对8例艾滋病人落实了免费抗病毒治疗。孕产妇、婴幼儿两个系统管理工作明显加强,新法接生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符合规定指标。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2000年以来,我县的疾病控制与基妇工作在全市一直保持在前2名的位置。二是卫生执法日渐深入。重点对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食物中毒、职业危害事故明显减少,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三是爱国卫生工作广泛开展。在全县开展了“整治环境、清洁家园”和治理“五乱”活动,全县城乡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推动,整体行动的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有新突破,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形成率明显提高。
  5、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了新形象。坚持标本兼治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卫生行业文明形象得到有力提升。 一是在全系统兴起“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高潮,积极开展了社会公众评议和“行风回头看”活动。二是积极参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保证了药品质量,降低了药品价格,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三是引入竞争机制,狠抓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开展了创建“百姓满意单位”和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四是加强了信访案件查处力度,每件次都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五是加大扶贫帮困力度。2000年以来,卫生局共投资25万元帮扶资金和物资,帮助竹坪乡兴茶、麻家渡镇总兵安等村实现了脱贫致富。六是继续以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为目标,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卫生系统内政治、治安形势良好,没有一例越级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多数医疗卫生单位被评为“安全文明单位”,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建设配套资金得不到落实。2003年的“非典”给我县公共卫生建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面对现实,广大卫生工作者不等不靠,利用国家投入的有限的资金和借入的银行贷款建起了标准的发热门诊、传染病区和疾控综合大楼,但是县级配套资金至今无法落实,仅疾控中心大楼缺口资金就达200万元,县医院传染病区、西沟医院传染病区也一样,因为资金问题,导致这些项目迟迟无法竣工投入使用。
  2、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加强。乡镇卫生院经过几年来的建设,虽然面貌大有改观,但仍然有25%的危房存在。据统计,目前我县有近三分之一的乡镇卫生院和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区卫生所房屋破旧,设备落后,特别是管理区卫生所房屋破败不堪,设备匮乏,房屋几乎全都是危房。除了老三件诊疗设备,基本上没有别的什么设备,人心思走,全县还有2.83万平方米的危房急需得到新(改、扩)建,设备的添置和更新更是迫在眉睫,尚有村一级卫生组织的建设也需要得到加强,所需要投入的资金数以千万计。各乡镇卫生院实在无力解决,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近几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分别以中发〔2002〕13号和鄂发〔2005〕5号文件形式,对农村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指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明确了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为重点,加快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全面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走一主三化之路,建生态水电大县,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到2010年,在全县基本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信息网络指挥“四大体系”。使我县初级卫生保健率达到100%,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80/10万,儿童计划免疫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20‰以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3/10万以内,农村清洁饮用水受益率达到70%以上,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村级防保人员培训后学历达到中专以上。建立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建立快速畅通的信息指挥网络,使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县建设小康社会水平。
  (三)主要任务
  1、以急诊急救为重点,健全医疗救治体系
  主要是合理设置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依托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现代化的紧急医疗救援网络,依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房屋建设和设备添置,培训提高医疗服务专业人员并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医疗救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医疗机构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医疗机构设置分为县、乡、村三个层次。县级设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各一所,负责承担全县范围内的疑难、危重患者的救治、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业务进行指导、接受基层转诊病人、进行临床科研带教及参与紧急救援任务等。乡级医疗机构按照现行行政区划,每个乡镇设乡镇卫生院1所,主要是为辖区内群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急危重症的转诊任务。村级医疗机构主要是指村卫生室,其设置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一村一室,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村联合设置。卫生院所在地的村一般不设村卫生室,已设村卫生室的,原则上不再设个体开业。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各自发挥自身功能,建立健全三级机构间双向转诊制度,共同构成全县医疗服务网络。在做好常规医疗服务的同时,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建设全县紧急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县人民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的急诊科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在宝丰、得胜、官渡、双台卫生院建立5个中心医疗急救站。各急救站负责辖区的医疗急救、院前急救和病员转运工作。县成立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担负全县日常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任务,统筹调配使用全县医疗急救资源。目前我县医疗机构设置已基本到位,布局分配合理,原则上应保持现有结构及布局,不宜再增设新的机构,今后重点在于加强各机构的内涵建设。
  (2)各医疗单位的房屋建设根据编制床位数进行配套建设。依据十堰市病床配置规划,每千人拥有病床2.3张,我县按45万人口计算,应设置病床1150张。要保证重点科室用房,尤其是传染病门诊(发热门诊)、急诊科、手术室、妇产科、检验科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标准进行建设。发热门诊保证“三区两道”,其它重点科室也都严格分区、严格洁污路线流程,按照便于消毒、隔离、防护、抢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到2010年,全县各医疗机构的业务用房均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重点科室用房全部做到布局合理、设计规范、流程科学、面积达标。村卫生室按照总面积不少于50m2的“三室一房”进行建设:即设诊断室、治疗室(接种室)、观察处置室和药房。
  (3)各医疗机构的设备全部达到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中的基本设备要求,拥有编制床位数的标准床单元。同时对各单位的手术室、急诊室、妇产科、检验科系列常规设备进行更新、填平补齐,使之能顺利开展相应业务,达到各单科建设标准。到2010年,乡镇卫生院以上单位均拥有常规检验及生化检验设备、B超机、心电图机、200mA以上X光机、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产床、万能手术床、妇科及普外科常规检查和手术器 械、急诊急救相关辅助设施等,各设备均处于功能状态。
  (4)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到2010年,全县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中所有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资格,45岁以下职工全部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全县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学历或相当于中专学历水平。各单位基本做到院有专科、科有专人、人有专长。要成立40人左右的医疗救治应急反应队伍。划分为两个梯队,梯队人员平时在各所属医疗单位承担日常工作,定期参加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及现场演练,出现紧急医疗救治任务时,迅速投入现场开展工作。要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能够为所有患者提供及时、热情、周到和高效、便捷、低廉的医疗服务。
  (5)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成立有专门工作机构,设有专人。合作医疗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政策宣传到位,群众参与面广,合作医疗资金来源渠道畅通,运行规范,各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包括县、乡、村三级)服务周到,参保农民患大病后报销手续简便、保障有力,真正能够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开展卫生综合执法,建立卫生监督体系
  主要是建立起卫生监督机构功能完善,硬件设施配置齐全,卫生监督队伍精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体系。
  (1)争取县政府增加卫生监督人员编制和事业经费,将乡镇助理卫生监督员纳入县里统一管理,实行乡镇卫生监督委派制。在宝丰、官渡、双台设置组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负责乡镇日常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
  (2)新建竹山县卫生监督服务中心,设置相应的职能科室,集办公与电化教学为一体。新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用房,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力量。其中包括:新建建筑面积1500m2的竹山县卫生监督办公大楼,新建600m2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办公用房。
  (3)卫生监督设备添置。一是现场执法工(用)具包括车辆、调查取证工具、现场监测设备、通讯工具等;二是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添置执法车辆、调查取证用摄像机、录音笔、数码照像机、三轮摩托车、移动通讯工具、现场直读式监测仪器、激光打印机、激光扫描仪、传真机、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等必备和基本设备。
  (4)对现有卫生监督人员(包括乡镇助理卫生监督员)采取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省市进修、自修等途径,培养法律专业、工程技术专业、食品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传染病监督、职业卫生监督、医疗市场监督的专门人才,全部达到专科以上学历。
  3、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竹山实际,以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保健为主要内容,分工明确、精干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疾病危害。
  (1)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县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和预警预报。
  (2)完成县传染病医院二期工程1900m2的房屋建设和县医院传染病房改造任务;对乡、村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工作业务用房及接种门诊、接种点进行合理规划布局、改造、维修或新建。
  (3)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湖北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要求配置。对疾病预防控制及妇幼保健队伍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组建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消毒处理、疫情监测、检测检验四支应急反应队伍,划分为两个梯队,梯队人员平时在所属单位承担日常工作,定期参加相关知识技能及现场演练等培训,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投入现场调查疫情控制等应急工作。
  (4)县疾控中心的设备达到国家计委、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县级装备标准,县保健院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要求,同时,对县、乡、村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机构的常规设备进行更新,填平补齐,确保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县传染病区、县医院传染病房,配置相关专用设备和简易污物、污水处理系统,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配备必要的诊断设备和医疗废物焚化炉及简易污水处理设施。
  4、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建立卫生信息网络指挥体系和120急救信息指挥体系
  主要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以县卫生局为中心覆盖24个医疗卫生单位和村级卫生组织的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依托国家公用数据网接入省市卫生信息网络中心,真正形成集办公自动化、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为一体的现代化卫生信息网络指挥体系。
  (1)组建和成立县卫生局卫生信息中心。结合卫生系统战线长、网络建设涉及面广、信息资源相对分散、网络技术不够集中等特点,组建和成立县卫生局卫生信息中心,属卫生局下设行政事业单位,定编8—10人,达到人员、房屋、设施三配套,具体负责全县卫生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建立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系统。以卫生局卫生信息中心为核心,建立竹山卫生信息网页接入竹山政务网,通过互联网与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连。各医疗卫生单位可直接将数据通过网络传送到县卫生局卫生信息中心,或同时传送到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120指挥中心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网。卫生局所有业务及职能通过信息中心实行数据文件双线传输,即网上直发和文件交换。局机关股室之间通过局域网实行信息互通及无纸化办公。县卫生局会议室按照网络要求,要配备视频及数字投影设备,供召开系统内电视电话会专用。
  (3)建立疾病控制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疾病控制局域网,与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接网,并与省市公共卫生信息专网连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通过计算机开展全县疫情的分析上报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建立疫情信息终端,与县市公共卫生信息专网连接,形成市县乡三级疫情信息报告网络。县疾控中心应急办要配备具有视频会议功能的计算机房,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紧急救援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连接,主要功能是完成区域内公共卫生数据传输、预警预报、视频会议、信息发布等。
  (4)建立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系统。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局域网,分别与市公共卫生信息网、市卫生监督局、县卫生局及各乡镇卫生院连接。在卫生执法人员少、监督面积大,监督信息不畅的情况下,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信息,通过网上收集和分析相应线索,上下传递监督信息,可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及时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监督效率及质量。
  (5)建立医疗救治信息网络系统。一是成立在县政府直接领导下的竹山县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挂靠县卫生局卫生信息中心,担负县域内日常医疗急救指挥调度任务。指挥中心配备专人、专房、专用120急救电信接收台、无线电指挥系统,装备卫星定位和专用急救指挥车辆,急救指挥车须配备车载移动电话。二是根据县域区位及人口分布,分别在县医院、宝丰、得胜、官渡、双台卫生院设立5个中心医疗急救站。这5个中心医疗急救站要配备专业急救队伍和救护车统一归属和接受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和管理。急救队员要进行军事化培训,统一着装,统一配备急救对讲电话,确保24小时待命并应急出动。其中县医院急救站担负城区及邻近乡镇的日常救护工作,并负责向市医疗急救站转运重症病人。宝丰、得胜、官渡、双台中心急救站除做好区域内的急救和病员转运外,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受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参与全县甚至全市的紧急救援工作。三是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病人病历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通过局域网,建立电子病历,为远程会议和抢救急诊病人及时准确提供诊断依据。
  (6)建立村级卫生信息通讯系统。在全县251个村卫生室接入固定电话,保证村级卫生机构能够使用电话报告各类疫情,切实提高村级疫情信息报告速度,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农村传染病防治提供决策依据。其报告途径为各村卫生室用电话报告给乡镇卫生院,由卫生院运用网络及电话分别向上直报。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心设计,科学规划,周密部署卫生事业建设,县卫生局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握正确的改革导向,提升卫生事业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新型合作医疗、村级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和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力争在较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我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民医疗保障体系,真正让农民群众享受到及时、就近、方便、质优、价廉的卫生服务。
  2、加大卫生投入,树立大卫生观念
  实现“十一五”卫生工作规划,投入是关键。卫生事业覆盖社会各个领域,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的事业,全社会各个方面都要树立大卫生观念,增强全局意识,共同为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出力献策。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决定》中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卫生经济政策,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的理念,大力调整财政支出,压缩不必要或不急需的开支,确保卫生投入逐年增加,使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得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同时,卫生事业费投入要向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倾斜;计划、扶贫等相关部门要对农村卫生工作实行项目倾斜,进一步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履行政府公共卫生职责,形成大卫生格局,在制定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和政策,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建立农民医疗保障,落实用地、用工等优惠政策方面要继续给予积极支持,为农村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和舆论环境。
  3、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部门责任
  完成“十一五”卫生工作规划各项工作任务,不仅要靠全县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更重要的要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关心支持。要进一步发扬过去的好作法、好传统,在新的时期,抢抓机遇,快速发展,切实提高全县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特别是公共卫生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计划、财政、人事、扶贫、物价、农业、水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药品监督、 工商、司法、教育、计生、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全力支持卫生事业发展。要围绕城乡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城镇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等深层次问题,加强调研和检查督办,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并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门要在保证原有预算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关于卫生建设投入的各项政策,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投入在公共财政投入中的比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和社区发展的需求,将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协助卫生部门建立健全乡村卫生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保持农村卫生队伍的稳定;人事部门要支持卫生部门搞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新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和落聘待岗人员的人事代理制度。
  4、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卫生局要按照中央《决定》明确规定的对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健康教育、医疗服务和支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等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办;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要认真解决好本地农村卫生工作中1—2个重点难点问题,真正把农村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要把改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减少本地区因病致贫返贫人数、保证农村卫生支出经费等目标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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