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来源:  投稿人:田志华   浏览次数:

 
  推进城市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对城市的环境改善、功能完善和"两个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结合个人在上海挂职锻炼的体会,就如何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谈几点意见

  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是推进城市化的必然选择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全党、全国人民正在同心同德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全省上下正在为实现中原崛起而努力奋斗。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凝聚全体人民的思想、智慧和精力,战胜各种困难,抓住一切机遇,尽快实现中原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城市化的必然选择。城市的发展不仅仅是面积的扩大和市民的增多,也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而是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同步提高,这样的城市才能健康发展。随着全省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城市由小变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变为市民,这就对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局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能否抓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关系到城市化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关系到市民素质的提高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最终关系到能否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所以,要推进城市化,必须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

  "两个提高"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

  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范围很广,内容很多,但"两个提高"是其重要目标,即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市民的文明素质决定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成效。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是人的建设,是人的素质建设,市民文明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通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通过民主法制教育和科技文化教育,使广大市民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强市民的法制观念。真正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市的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城市的文明程度体现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管理水平。在文明程度高的城市里生活,人们就会感到安全、舒适、心情舒畅;在文明程度低的城市里生活,人们就会担心、烦躁、心神不宁。城市具有生活要素集中性、功能综合性、活动开放性、规划超前性、建设整体性、管理科学性的特点。要充分发挥城市生产基地、政治中心、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文化中心、服务中心的功能,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不但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而且要在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管理、市场管理、生活服务管理、环境管理、教科文卫事业管理、社区管理上上水平,全方位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真正使城市达到城市规划合理,人口规模适度,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比较发达,劳动就业充分,基础设施完备,交通通信快捷,社会安全有序,医疗保健完善,市容整洁优美,生活舒适便利,政府廉洁高效,社会保障健全,科技教育进步,文化体育繁荣,市民素质优良。真正把城市建成展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舞台、体现改革开放成果的窗口和有强大竞争力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虚事实做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需要

  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既需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同时更需要扎扎实实地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要从原来只注重活动形式、追求轰动效应的活动型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实事型转变,要虚事实做,实事多做,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要围绕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办实事。群众生活在城市之中,经常会在吃、住、行、购、水电、气、暖等方面遇到各种困难,这些困难解决的及时、解决的好,市民就高兴,就会感谢党和政府,就会积极地、主动地投身到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如果解决的不及时、解决的不好,市民就会怨声载道,就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缺乏热情,创建活动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要从实现群众利益、体现群众意愿、服务群众生活出发,开展一切为了群众的实事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如上海市在群众生活遇到买煤、买米、买菜、用水、用电、用煤气困难时,就适时开展了一系列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及时为市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受到市民的高度赞扬,许多市民自觉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献计献策、出力流汗。

  要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办实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开始从单纯注重物质生活的需要向追求生活质量、注重精神文化生活需要转变。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的这种需求变化,整合文化资源,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让广大市民在文化活动中陶冶情操,激发热情,凝聚力量。如向群众免费开放图书馆、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和公园等公益设施,为群众学文化、学科技、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便利;举办艺术节、花卉节、体育比赛、文艺表演、技能展示、书法交流等娱乐性、游戏性较强的活动,吸引市民广泛参与;组织科学知识普及、文化知识讲座、医疗知识咨询、节庆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楼组文化活动等倡导性、引导性、参与性、综合性比较强的活动,使广大市民学习有阵地、活动有场所,得到心灵和身体的充分愉悦,共同营造文明健康、愉快幸福的高质量生活家园。

  要围绕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办实事。精神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要想方设法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意识。如组织群众议事会,由市民代表讨论研究社区生活中的有关问题;设立群众联系站,广泛听取和妥善解决居民对社区管理的意见;组织群众义务夜间巡逻队,居民轮流维护社区的安全秩序;组织群众义务护绿队,维护绿色家园;组织群众义务宣传队,自娱自乐,活跃社区文化生活;组织群众思想工作站,自我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心理咨询等;组织群众调解工作站,自己协调解决社区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等等。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群众增强了社会责任意识,就一定能够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取得明显的成效。

  创建活动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这一系统工程的主要载体,通过开展多种类型的创建活动,使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更充实、形式更灵活、效果更明显。但是,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必须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创新,必须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需要相适应。

  创建目标要明确。目标明才能干劲大。精神文明建设也必须有明确的目标,才能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明确方向,奋发向上。如中共上海市委在20世纪80年代就确定了"争取早日把上海建成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并围绕总体目标制定了"文明小区"25条标准、"文明社区"44条标准和30个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20多年来,上海市围绕总体目标,坚持不懈地、实实在在地抓,使上海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我们在精神文明创建中,要像上海市那样,制定明确的、有前瞻性的、具有创新精神的、符合广大市民愿望的、结合本地实际的创建目标;并动员广大群众围绕既定目标,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坚持不懈,努力达到创建目标。

  创建活动要扎实。虽说精神文明创建是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活动,但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劳民伤财和搞突击、走形式。创建活动要围绕创建目标、符合群众意愿、切合本地实际、追求实际效果。在这方面,上海市杨浦区就做得很扎实。杨浦区是上海市中心城区中一个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经济基础较差的区,但它的精神文明建设却不断创新出彩,特别是在开展创建活动上创出了成功的经验。几年来,他们瞄准2004年建成市级文明城区的目标,开展了"塑造杨浦人民新形象"、"营造文化建设新氛围"、"提高社区服务新水平"等活动;实施了扶老育幼、帮贫助残的"温馨工程",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健康促进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健康工程",帮助就业弱势群体上岗的"安置工程",扶贫帮困送温暖的"保障工程";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居民住宅建设与改造的力度、城区环境建设力度、城区现代化管理力度、城区形象建设力度。因为这些活动贴近人民生活,解决群众困难,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拥护、积极支持和踊跃参与,使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创建验收要严格。创建工作的目标和标准确定之后,群众性的创建活动就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其成效体现在一批批文明单位涌现出来。要使创建活动健康发展,取得成效,就必须注重对文明单位的严格检查验收。一要严格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创建标准,逐条逐项检查验收,从严过细,不能照顾,要体现在评选验收上的统一标准。二要严格程序。要按照单位申报、行业推荐、文明委检查验收、社会各界评议、党委和政府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三要严格检查评比。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综合检查与单位抽查相结合;二是公开检查与暗查相结合;三是部门检查与群众巡访相结合,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为了确保文明单位的先进性,对已命名的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考核,符合标准的仍保持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如发生严重问题、重大事故或质量下降问题,命名机关及主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限期整改、甚至撤销荣誉称号。

  长效机制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

  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战略任务,要改变那种临时性、应急性的突击活动状况,不断创新和完善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保证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既具有活力又扎扎实实。

  城市精神文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要依据部门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八大机制:一是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协调管理。二是目标责任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和责任逐条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职能部门,充分调动"条条"和"块块"部门的积极性。三是检查评比机制。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以暗察为主的运作机制,保证检查评比查出真情况,评出好典型。四是考核奖惩机制。在考核中引入群众测评机制,以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来衡量一个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效果,对文明单位要给予奖励,对工作后退的文明单位要限期整改或撤销荣誉称号。五是群众参与机制。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使人民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受教育、得实惠。六是依法管理机制。要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些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之中,用法律、用制度规范人们的文明行为,具有执法职能的城市管理部门要履行职责,大胆依法管理。七是投入保障机制。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需要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事业,要围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八是舆论支持机制。强大的舆论支持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各新闻媒体要把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职责和重要工作,大力宣传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内容、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同时,大胆揭露一些不文明现象,使城市精神文明建设轰轰烈烈、有声有色,不断取得新成效。

  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正在迅猛向前推进,全国人民满怀信心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作为中原人口大省,加快城市化的任务更繁重,工作更紧迫。我们在加快城市化进程中,要高度重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步推进,要围绕"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的目标,不断研究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开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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