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新规 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有了硬规定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张云梅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获悉:日前,《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从提名、审核到监督、退出,全链条规范新疆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工作,推动负责人队伍建设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办法》是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首个全面明确自治区范围内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将推动构建起覆盖区、地、县三级,标准统一、分级审核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制度机制。《办法》适用于全区已完成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其中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是指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出台的新规划出诸多“硬杠杠”,比如: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前置审核关口,建立负责人提名人选负面清单,明确12种不得提名的具体情形;建立负责人人选多部门联审联核机制,多渠道、多维度、立体式审核人选;强化全周期监督管理,规定负责人应接受会员大会、理事会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明确应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和5项应免职情形,对隐瞒实情、提供虚假材料当选,或任职期间违反章程规定的,采取约谈通报、提出罢免建议、列入不适任名单等措施,形成监督、纠正、规范的完整闭环。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部长、“两新”工委书记邹令春表示,《办法》着眼于破解目前新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后,负责人任职管理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通过建立负责人任职管理制度,强化全周期监管,将有效促进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全区行业协会商会治理更规范、服务更高效,更好发挥政企桥梁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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