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向雅祺)1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卫健委获悉,《自治区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以“政府主导、公益属性、15分钟可达”为核心原则,系统性重构城乡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明确到2027年实现乡镇街道建制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行政村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全覆盖,2030年建成均衡可及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方案》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方案》构建了多层次分类布局体系,乡镇层面将分设三类卫生院精准匹配需求。一般乡镇卫生院需配齐内、外、妇、儿及中医等基础科室,每千服务人口设0.8—1.0张床位,至少配备1名主治医师;中心乡镇卫生院按1:3或1:4比例与一般卫生院搭配,可增设五官科,辐射周边乡镇并提供技术指导;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则对标县级医院标准,增设康复医学、麻醉等科室,建设胸痛救治单元,每千服务人口床位达3.5张以上,为人口超20万的县域分担县级医院功能。
  村级医疗服务网络将实现“固定+流动”全覆盖。一般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分设四大功能室并纳入医保定点;服务人口超2000人的行政村将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可提供急救止血、康复治疗等服务,鼓励开设中医阁;对偏远或人口较少的村庄,设置医疗巡回服务点,明确每周至少两次巡诊、派驻人员连续服务不少于半年,动态消除服务“空白点”。
  城市社区医疗方面,每个街道将建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10万的街道可按需扩容或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延伸补充,至少配备1名中级以上执业医师和1名中医药服务医师,实现“小病不出社区”。《方案》还统一了基层医疗机构命名规则,确保标识规范统一。
  为保障《方案》落地,自治区建立“统筹、总责、落实”三级工作机制,将布局建设纳入“十五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统筹多渠道资金向基础薄弱地区倾斜,同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与分级诊疗体系完善,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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