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0部门联合印发光荣院管理实施办法 强化优抚对象集中供养保障

来源:新疆政府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光荣院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光荣院管理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抚恤优待对象合法权益,为孤老、生活不能自理等优抚对象筑牢养老保障防线。
  《办法》明确,光荣院作为国家集中供养抚恤优待对象的优抚事业单位,将重点保障无法定赡养扶养人或赡养扶养人无能力、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及老年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群体。在保障集中供养对象需求基础上,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提供优惠或优待服务。
  《办法》从服务要求、院务管理、建设规范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明确光荣院需提供饮食、医疗康复、心理抚慰等全方位供养服务,推行医养结合模式,并建立健全安全、财务等管理制度。同时强化经费保障,明确光荣院建设运营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确保服务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此次《办法》的印发,是新疆深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光荣院管理规范化水平,让尊崇军人、关爱优抚对象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新疆频道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