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商标代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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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任春香报道)3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获悉,由该局组织编制的《商标代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地方标准日前正式发布实施,填补了新疆商标代理服务地方标准空白,我区商标代理行业自此迈入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新阶段。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区有效商标注册量已突破40万件,商标代理机构数量达到334家。在商标申请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商标代理服务需求日益旺盛,行业发展迅猛。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商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代表,通过调研和多次论证,制定了该地方标准。
  《规范》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原则、服务条件、服务范围、服务流程、服务内容与质量、服务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要求,实现从接待咨询、委托代理、建立档案、业务处理、跟踪进展、信息反馈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在业务受理阶段,需根据委托人委托内容开展查询分析和风险评估,详细介绍业务流程、所需时间、收费标准以及法律风险等信息,并与委托人达成共识。
  在业务处理阶段,及时签署合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代理业务,及时送达或通知委托人领取与代理业务相关的往来文书或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
  在业务跟踪阶段,对商标代理委托合同、初始转交材料、业务资料、往来文书等服务过程中收到或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登记存档,并依据代理业务进展及时更新和存档文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连贯性与完整性。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动商标代理服务机构做好《规范》的实施,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地方标准落地见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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