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赵春华报道)10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获悉,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达到185元/月。
近日,134.86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已调整到位,将陆续发放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中。为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第一时间发放到位,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提前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系统参数配置、数据比对、支付调度等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也就越多,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就越大,退休后领取待遇就越高。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2档,在200元-5500元之间,参保居民可在12个档次中自主选择。对选择最低2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最低补贴55元;选择最高55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最低补贴270元。
下一步,自治区社会保险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更加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及时响应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实施、精准落实上下功夫,更好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让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