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谢慧变报道)记者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获悉:2024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于9月26日正式启动。
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规定,2024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提名类别为自治区突出贡献奖、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包括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提名单位为自治区各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疆有关单位以及其他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每个提名单位限提名1名自治区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提名的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数量不限。
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和突出贡献奖获奖者2名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5名,可联名提名自治区突出贡献奖候选人1名,提名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自治区技术发明奖或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1项。
自治区突出贡献奖不分奖励等级。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候选成果,建议奖励等级分为“提名一等奖”“提名一等奖或二等奖”“提名二等奖”“提名二等奖或三等奖”“提名三等奖”五种情况。提名者应明确所提名候选成果的建议奖励等级,候选成果纸质版材料正式提交后,成果建议奖励等级本年度不得变更。
提名成果应于2024年10月25日前完成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提名自治区自然科学奖候选成果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年8月1日前公开发表;自治区技术发明奖候选成果应当于2022年8月1日前完成技术整体应用;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成果应当于2023年8月1日前完成技术整体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成果实行网上提名及评审,提名书及相关材料可通过“新疆科技成果与奖励管理系统”(新疆科技成果管理网www.xjkjcgw.com)进行填写。今年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