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用全国统一的货车电子通行证

来源:中国新疆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央广网乌鲁木齐5月24日消息(记者 罗成 通讯员 张可静 郑昊 )2022年5月17日,全国统一式样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正式在新疆启用。
  为保障在应急状态下重点物资跨区域、跨省份运输,新疆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指挥部按照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建立重点物资车辆的通行证制度。并结合新疆货运物流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实际,在“新疆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和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平台开设“货车电子通行证”网上申领系统,将货车通行证办理从“面对面”变为“网对网”,方便随时随地远程申请。
  电子通行证与先前使用的纸质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由新疆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指挥部统一监制,发放给跨省(区、市)运输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以及重点外贸企业物资的单位、企业和道路运输经营者。
  电子通行证申领实行“即接即办”。申领者通过“新疆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电子通行证申领”按钮或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应用查询界面登录系统,按流程填写申报,录入办证企业信息、人车信息、行程信息,并上传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健康码、48小时核酸证明截图以及行程码等信息即可。申请成功后,便可查看、下载,全国互认。
  电子通行证可通过道路运政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小程序进行查验,实行“一车一线路一证”,确保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信息与通行证相符。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方便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据悉,通行证在“应申尽申、应发尽发、快申快办”的同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领不予发放,对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暂停办理。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