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王丽丽)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突出金融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
《办法》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指标和方法、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和运用等内容,强调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等的支持。
6月9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了解到,《办法》通过定量和定性共十项指标考核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情况。
其中,定量指标包括贷款总量、贷款结构、贷款比重、金融服务和资产质量五类;定性指标包括政策实施、制度建设、金融创新、金融环境、外部评价五类,另设加分项、扣分项。
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每年评估一次,按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网点数量、客户群体等标准分组考核评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勉励四档。
为形成正向激励,《办法》进一步强化了考核评估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金融管理部门将把评估结果作为履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市场准入管理、金融监管评级、机构审批设立、业务范围调整等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参考,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
自2021年7月4日起,新疆将按照要求执行评估办法。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与新疆银保监局等部门密切协作,扎实做好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工作,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