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江斌伟)近日,新疆全面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有效提升便民利企服务质量。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此次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在全疆范围内推广,包括全部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除外,其管理使用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进一步规范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秩序。
据介绍,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逐步实现无纸化。按照计划,设置改革过渡期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过渡期内,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可根据需要换开由自治区财政厅监(印)制的全国统一样式的医疗收费票据(换开仅限一次)或使用白纸打印电子票据版式文件打印件,其他财政电子票据确需打印的,使用白纸打印电子票据版式文件打印件。过渡期结束后,停用各类纸质财政票据。
在便民利企方面,根据业务需要可选择使用开票前置系统。对多窗口、多业务并发办理、用票量大、开票实时性强、有独立开票业务系统的单位,为提高单位开票效率,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自动开票,有效提升便民利企服务质量,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全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坚持法制化原则,财政部门不收取任何系统、软件使用费及联调费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财政厅及各级财政名义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的营销、推销活动,不得假借财政部门名义为财政票据使用单位推介解决方案或兜售软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