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陕西省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从2020年起,将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三项工程。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到2022年底,对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基础设施和安全消防设备配置,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照护能力,强化对农村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工作。目前省民政厅正在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安全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针对我省敬老院存在的消防隐患,督促并支持敬老院配置消防喷淋、烟感报警、微型消防站等设施设备,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县级中心敬老院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拟资助89个县(区)的敬老院进行护理型床位改造,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个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护理型敬老院,其护理型床位占比在50%以上,满足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实施敬老院改扩建和适老化改造,在特困供养人员数量多、供养需求高的地区,通过改扩建提高集中供养服务床位供给;同时实施室内外适老化改造及配置医用电梯等措施,提升特困老人生活条件。
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的《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从2020年起,在两年内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引导和帮助其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法律与规范,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服务要求,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底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同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出台政策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记者王嘉)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