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双11消费提示:买买买,仍需看清正规平台和跳转链接

来源:中原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李爱琴)双11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叠加的优惠和折扣、定金、尾款……各种眼花缭乱的规则在激发消费者消费热情的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消费纠纷。为此,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和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选择正规可靠的网购平台。对于不熟悉的网上商城、微商或未知联系人短信推荐的不明链接和陌生网站,消费者应仔细查看其资质,谨慎选择。
  理性消费,慎重选择防范商品信息“表里不一”的风险。商品页面介绍中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消费者在下单时,要截图留存营销活动和商家承诺页面,可作为日后收到货品后进行对比的凭证。
  缴纳定金需谨慎。预售商品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双11活动中有很多“定金翻倍”的优惠,但消费者“剁手”前一定要多留意,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注意尾款支付时间,支付尾款时也需留意优惠是否与承诺约定的一致。消费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理性消费,避免一次性采购过多、家中囤积造成不必要的过期浪费。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要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个人敏感信息告知他人。如接到要求提供银行卡和密码参与返现金优惠活动的电话和短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误入诈骗陷阱。
  提防微信朋友圈和网络直播带货风险。选择平台或跳转电商平台下单时,消费者更需谨慎,要拒绝个人私下交易;在消费中可以通过录屏、截屏保留好宣传承诺、消费凭证等证据,作为维权凭证。注意退换货有关事项,建议消费者收到货品后要立即查看,及时验货,如发现商家已发货但查不到物流信息或显示已签收但未接到货物等情况,请立即与商家或快递公司沟通,避免超时自动付款。同时注意“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日期是“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
  最后提醒消费者,请妥善保留与客服对话、咨询、实际售价及相关的支付凭据,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合法权益。如出现消费争议要及时与商家或第三方电商平台联系,不要错过有效的维权时限;如不能与商家协商解决,应及时向卖家所在的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或卖家所在地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举报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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