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乡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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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领导干部身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最前线,他们能否做到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和党的各项事业的成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乡镇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乡镇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乡镇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有的乡镇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处在最基层,没有多大权力,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制约,“大气候”不变,廉洁自律规定再好也难以落实,不必花过多的精力去抓;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在乡镇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导致了一些乡镇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地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2、有些乡镇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法乱纪,贪污受贿。近年来,群众反映乡镇领导干部经济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加快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一些乡镇的工程项目多了起来,有些乡镇领导就热衷于插手这些工程项目的基建等业务,收受回扣、贿赂,群众反映很大。如我区XX镇原分管城建的副镇长王某某和毛某某,在城建建设的工程发包过程中,分别收受包工头的贿赂30000元和15700元,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些乡镇领导干部明知故犯违反财政纪律,化公为私,挥霍浪费。一是用公款招待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虽然现在各县(市、区)在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接待方面都加强了制度约束和惩处力度,但个别乡镇领导干部公款吃喝现象仍比较严重。如去年,我区对11个乡镇的财务财产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11个乡镇1—7月份招待费用支出102.7万元,占年度公用费用(180.6万元)的56.86%,其中,就1—7月份公务接待用烟就达4500元/月以上,个别乡镇领导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二是用公款送礼和送土特产比较严重。有的领导为跑项目,争取资金和联系工作等需要,送礼物和送土特产现象时有发生。如我区某乡镇在2001年8月、12月和2002年2月向有关部门送卤鸭金额达4.76万元。三是乱发奖金和补贴现象比较严重。
    4、有些乡镇领导干部思想空虚,精神萎靡,赌博成性。有的乡镇领导干部对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丢失信心,丢失远大理想和抱负,意志消沉、贪图享受,傍大款,经常和大款们出入歌舞厅,美容厅等高档娱乐场所;有的乡镇领导干部以休闲、娱乐为名参与赌博现象比较严重,而且涉赌金额也明显增大,由原来的“玩玩”为主的几十元,几百元,发展到几千元,甚至到上万元,行为也由原来下班后,偷偷摸摸进行,发展到肆无忌惮上班时间关起门来在办公室赌,或到宾馆,娱乐场所开个房间赌。如去年我区查处的岩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某某赌博案,赌资高达上万元,涉及副科以上乡镇领导干部5人。
    5、有些乡镇领导干部作风浮夸,工作不实,追求政绩。有的工作无所用心,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该办的事,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办事效率低;有的认为自己处在最基层,对基层比较了解,就高高在上,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不深入实际,不了解“下情”,即使到基层,也是装样子,摆架子,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接触群众,不关系群众的疾苦;有的急功近利,哗众取宠,做表面文章,说空话,说假话,在汇报工作时夸大成绩,隐瞒问题,报喜不报忧,骗取荣誉和地位,在上报产值利税、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统计数字时,则为了应付上面或使自己有“政绩”,根据不同要求随意扩大或缩小。
    上述这些问题既是不正之风,也是消极腐败现象,如果任其发展,必将影响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影响党群和干群关系,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保持廉洁,抓好自律教育是根本。从思想教育入手,解决乡镇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提高乡镇领导的整体素质,才是治本。因此,抓乡镇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不能在问题成堆或干部犯了错误之后才去进行,而要预防在先,坚持经常性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乡镇实施工作目标的规划之中,坚持经常性党的思想、宗旨、纪律和党的优良传统及理论修养教育,要增强超前教育力度,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教育在前,把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倾向性问题,研究措施,防范在前,把问题解决在成形之前;对普遍性问题,指定措施,堵住漏洞,防止问题再度发生,力求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进行以廉耻、廉洁、廉政为主要内容的自律教育。通过思想教育,使乡镇领导干部自觉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自我免疫和自制能力,努力做到三觉,自觉守廉耻之节,自觉养廉洁之风,自觉尽廉洁之职。提高乡镇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从而,在乡镇中形成一种以廉为荣,不廉为耻的好风气。
    2、建立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以完善的制度来规范乡镇领导干部的言行,约束其举止,规范其各种政务活动,是一种有效、便捷的方法。首先,要健全制约机制,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把乡镇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要把自上而下逐级检查监督、乡镇党委认真“自查”自我监督与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形成压力,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第二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制订与之相适应的廉政管理措施,把内部各种权利的行使和各种政务活动置于法规、制度约束的范围内,使领导干部既是执行者,又是被监督者,形成相互制约的局面。如到基层工作,不准对农民说粗话、耍态度;取消村组招待费,工作餐一律安排在乡镇机关食堂,乡镇之间不得以联络感情等名义相互宴请;上级来人或其他地区、单位来人要实行定点接待,在乡镇机关食堂安排就餐;招待费要严格执行领导审批程序,不准把招待费转移到其他帐目,招待费支出情况要如实地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等。同时,要健立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报告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等。第三,对乡镇领导干部的管理要引入激励机制,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一是对乡镇领导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既要重视文凭、才能,又要重视品质、思想政治素质,更重要的是要倾听群众和征求监督部门意见,把群众信得过而又德才兼备的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二是加强信访监督,对乡镇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早采取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反映通知书等形式开展教育,要动真格,不能轻描淡写。三是对干部实行民主考评和全面考核,搞好任职期监督,以政绩取人,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同时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3、严肃查处,进一步筑牢党纪国法防线。查办案件,一方面可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打击,另一方面可以震慑、教育干部,是对干部的一种不可缺少的警示手段。对乡镇领导干部中的不廉洁行为,要严肃查处。针对乡镇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贪污受贿、“走读”等问题要抓住错误严重的典型事件和个人,加大查处力度,决不手软,坚决杜绝执纪过宽的现象。在查处过程中要做到:一是要违纪必究,对明知故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论其职务高低,都要认真纠正,严肃处理;二是对“情有可原”者必究,有的以集体利益为借口,推脱自己责任,有的与其他单位攀比,以此来博得上司的谅解等,必须依据情节,作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对“说情者”、执纪而犯者要加重处分,真正做到在党纪、政纪、法纪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其威慑性,切实体现执纪者必严、违纪者必究。只有这样,才能起到警戒作用,才能为乡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供必要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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