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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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欢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省、市、区团委的领导到我办检查、指导共青团和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工作,感谢各位对我办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我就将我办的一些基本情况和相关工作向在座的各位领导简要的作个汇报,如有不当之处,请多提宝贵意见:
一、 基本情况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于1984年建办,是遵义市红花岗区八个街道办事处之一,地处遵义市中心城区,背倚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面临秀丽的湘江河畔,总面积1.8平方公里,是红花岗区经济、文化中心。建有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98个居民小组,4个社区党支部、3个非公经济党支部,有常住人口6700多户25000余人,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有7707人,建有8个共青团支部(含纯居民和非公经济组织),共有180余名纯居民青年,团员100余名,还有一支150余人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和2400余人的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内有7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有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公园、旅游景点湘山寺庙等社区公共服务场所46处。
  办事处围绕社区建设目标,结合中山社区实际,确立了将中山社区建设成“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的现代化社区工作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社区建设成效显著。党建、团建工作成绩突出,党团员队伍不断扩大,工作开展富有成效,在社区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社区经济持续增长,科、教、文、体、卫事业蓬勃发展;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网点及其服务功能不断建立健全,不断为居民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文化生活丰福多采,再就业工程进一步推进;社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单位”的创建取得突出成绩,社会治安状况改善;社区学前教育、中小学素质教育、市民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社区计划生育实现了“居为主”,居民自治工作全面启动;城市管理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城市品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办事处多次受到中央、省、市、区各级表彰,2002年先后获得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荣誉称号,2003年被国家司法部、中残联授予“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称号,豆芽湾社区主任张亚兰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新华桥社区被评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在上述取得的成绩中,辖区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我办团委经过辖区几代共青团员脚踏实地的不懈努力,共青团工作得到较大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上级团委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办团委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团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城市青年中心建设工作和创建“青年文明社区”为工作目标,以共建社区团的组织为依托,以青年志愿者活动为主要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坚持开展广泛、持久的社区服务,为营造舒适、安全、文明的社区环境,推进城市建设和社区管理迈上新台阶做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努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共青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团委的肯定。
  二、辖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工作。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环境的更新变迁,境内外刑事犯罪以及毒品的蔓延和渗透,青少年涉毒和违法犯罪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十分关注,挽救这些失足青少年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课题。根据中央领导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妥善安置和帮助教育指示,对涉毒犯罪青少年的挽救,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行动,是党和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特别是我办于2003年7月被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全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实施试点单位以来,此项工作更是得到了办事处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办事处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区政法委的要求,结合辖区情况,将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作为辖区综合治理的一项主要内容狠抓落实。
  (一)健全完善组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关键是组织落实,措施得当。为了此项工作,办事处党工委认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帮助引导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的新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人道、公正与文明,建设美好中山社区,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和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团委等部门领导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基层居委会成立有党支部书记、主任、治保主任、团支部书记、包居干警组成的领导小组。组成有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志愿者、家长、“三位一体”的帮教小组,根据办事处工作组的要求,加强正面引导,提高认识,消除偏见,赢得支持,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市场化、法制化轨道。利用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推动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二)拟订工作措施
  我们的工作措施:一是摸清对象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工作小组对对象月月见面、谈话;三是对对象不轻视,从人格上尊重、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认真落实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四是及时帮助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出谋划策,寻找就业门路,使他们体会到社会对他们支持、关心;五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树起生活风帆,回报社会;六是着力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养成知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观念。办事处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帮教工作制度、措施,时刻对辖区各居进行检查、考核。
  (三)找准活动载体,托起明天的希望
  未成年人时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受到的教育和自身行为习惯的养成,对成年后影响极大。办事处党工委以活动为载体,引导青少年辨别是非,增强少年的法制观念,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办事处团委在社区开展系列活动。如:红花岗区青少年读书夏令营(连续四届)、“创意无限小厨师”、科技夏令营、篮球比赛、青少年乒乓球比赛、卡拉OK比赛、保龄球比赛、“别让网吧毁了孩子”讲座、预防未成年犯罪讲座、开展禁毒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特别是在今年春节期间,办事处综治办、团委主动与泥桥监狱联系,组织了辖区近30余名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到监狱进行了结对帮扶,通过与在押的中山辖区犯罪人员促膝谈心,使青少年深受触动,明白了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事后据狱方反馈的信息,犯罪人员也深受教育,纷纷写出心得体会,均表示要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过上正常的生活。各种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使社区青少年紧紧团结在周围。以思想品德好、热心社会服务的、有一定说服力的党员、团员和优秀青年为基础,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克服消极和畏难情绪,完善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和监督、指导,把预防未成年人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深感教育、挽救、感化失足青少年的重任,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实践证明,只要我们肩负重任和信心,认真落实帮教措施,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四)围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和青年中心建设工作,努力实施“预防计划”
  1、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无毒社区工作,实施平安工程。为使团员、青年充分认识到毒品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给家庭和自身带来的危害,让团员、青年自觉抵御毒品,办团委积极组织青少年到市雷台山强制戒毒中心接受禁毒教育。参观后,青少年们纷纷表示一定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了搞好禁毒宣传活动,办事处党委组织了片区禁毒文艺汇演,办团委组织辖区团员青年还编排了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参加演出,向群众宣传毒品的危害,同时,在区团委的统一安排下,制作了禁毒宣传图片,参加的禁毒宣传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中山办团委的团员青年除积极参加本辖区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外,还勇跃报名参加青年志愿者行动,与吸毒青年结对帮扶。在办团委原副书记王晓艳同志的带动下,片区7名青年还与吸毒青年结为“永远的朋友”帮扶活动,与他们谈心、交心,帮助他们远离毒品,重享快乐人生。
  配合综治办抓好“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设立青年志愿者社区监督岗8个,建立治安岗亭8个,建立文明社区青年志愿者喊话队8支,建立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群防群治网络。在团员青年的带动下,邻里相互交流、帮助的多了,争执吵架斗殴的少了,崇尚科学的多了,封建迷信的少了,违法乱纪的少了。比如:我辖区白沙井居居委会一小区,5年前因人际关系的复杂情况,发生了一起爆炸事件。事故过后,办事处团委与白沙井支部负责到已恢复正常生活的居民当中,选出了一名楼组长,就如何把小区建成邻里关心,环境优美的生活空间进行商讨,最后将该楼改名为“槐缘小区”院里有两棵槐树,大家又是有缘,才生活在一起),青年团员的行动使槐缘小区变成环境整洁、优美、邻里和睦、互相帮助、秩序安定的小区。
  2、结合“四五”普法工作开展预防工作。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工作,法制教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程,帮助青少年养成知法、守法、用法、维权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帮助失足青年回归家庭、社会。为使青少年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和增强法制意识。每年,办事处都要为辖区中小学生举办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办事处法律服务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和实际案例及青少年成长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还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开展了有关网络知识、网络法规的讲座,讲座形象生动,易于青少年接受,辖区共有1千多名中小学听取了讲座,并纷纶表示要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语言和行为,不仅要学法、懂法,而且还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围绕城市青年中心建设工作开展预防工作。 
  2003年10月,我办作为全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实施试点单位派办事处团委负责人参加了由团中央组织召开的全国城市青年中心建设工作会和培训班。2004年根据团中央会议精神,我区在我办开展城市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办团委根据辖区实际,决定按照“着眼于社区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依托辖区资源,分别成立了青年文艺、健康咨询、读书休闲、社区服务(志愿者)、就业再就业培训、远程教育、健身、青年维权中心等分中心,向青少年提供文体活动、心理身理咨询、网络教育服务、创就业信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使青少年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增长知识,陶冶情操,远离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在上级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健身、读书休闲、青年维权中心、健康咨询、青年文艺等分中心已初具规模,准备于5月底正式对外开放,届时,将成为辖区青少年学习、交流活动平台,达到以思想凝聚青年,以阵地凝聚青年,以服务凝聚青年,以活动凝聚青年,以组织凝聚青年的工作目标。而中山青年(远程教育电子阅览网络服务)中心和就业再就业培训中心由于经费问题,网络光纤、微机、投影仪、职业技能培训等设备无法到位,一直无法启动,另外办事处和社区图书室藏书量偏少。
三、 存在的困难和努力的方向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困难
  1、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社会上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存在偏见,世俗思想严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不良思潮对青少年仍有很大的影响,社会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光靠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是不够的,必须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和关心,因此要把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采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以及党团活动日等加强宣传。
  2、社区帮教队伍力量薄弱。帮教人员大多由社区居委会工作者义务担任,工作时间得不到有效保证。加上经费问题,帮教人员接受的相关专业培训少,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帮教工作的效果。
  3、由于经费困难,青少年的活动场所、设备等硬件设施不完善,许多活动和服务无法开展。我办计划在辖区开展青年中心建设工作,在办事处建立青少年图书阅览室(含电子书籍)和远程教育中心,在辖区居民院落建立几套青少年室外健身运动器械,成立青少年(心理生理健康咨询)中心,在各社区居委会建立图书阅览室,引导青少年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读书、文体、卫生活动。但由于资金困难,目前只在办事处和社区建立了藏书量为一千册的小型图书室,并且书籍大多内容陈旧,很难吸引青少年来阅读,中山青年(远程教育电子阅览网络服务)中心和就业再就业培训中心由于经费问题,网络光纤、微机、投影仪、职业技能培训等设备无法到位,一直无法启动。希望帮扶单位能就我办青年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予以重点考虑帮扶。
  4、由于目前社会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群体存在偏见,加上普遍缺乏工作技能,他们如想改过自新,重新容入社会,实现就业比较困难,不利于违法青少年的改造,对社会稳定也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办事处拟建立辖区青年创业基金和就业再就业指导中心,向他们提供创业基金,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咨询,但由于资金问题,以上工作未能得以顺利实施。
  5、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大多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均是来自单亲家庭,且大多数由于家庭困难无钱上学,很早就离开了学校,失去继续学习的机会,对他们的人生也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因此,办事处在辖区通过开展募捐等活动建立了中山青少年助学基金,为辖区内因经济困难而失学的青少年资助学费,使他们重新走进校园,但由于资金不足,目前仅对4名失学学生进行了资助,还有多名学生面临着失学。
  中山办的共青团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办党工委的领导及在各级各部门的辛勤劳动下,取得了一些经验,做出了可喜的成绩,但与其它单位相比,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毒品在蔓延,青少年涉毒违法犯罪还呈上升之势,我办在今后工作中,将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青年中心建设工作和创建“青年文明社区”工作,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对青少年的教育,创造和维护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青少年能更好的健康成长,让我们携手努力,将中山片区建设成为秩序安定、环境优美的文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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