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期间有关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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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府办:   
根据贵办九月二十六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局国庆期间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值班制度,确保节日安全。   
1、为确保国庆假期安全,县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A工商办字〔200x〕7号),要求各单位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明确“谁值班、谁负责”,并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制度和值班报告制度,确保节日无一安全事故发生。据统计,国庆节期间,全系统共有510人次参加节日值班,其中各级领导110人次,工作人员400人次。   
2、为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局落实了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基层“两站”(维权监督站和12315举报投诉站)的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全天候坚守岗位。   
二、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力维护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经营。   
按照Y工商明电[200x]5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节日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用铁的手腕遏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强各旅游景点、市场、商场、宾馆饭店以及举办庆祝活动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活动。据统计,节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车辆57台次,检查户数18户,对涉及市公安局《关于我市部分涉及服务场所存在安全问题情况的函》(C公函[200x]44号)所列的9户经营户进行处理,其中,2户依法办理登记发照手续,4户自行停业,1户吊销营业执照,2户被立案查处。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国庆期间节日消费安全。   
1、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健康、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结合近期开展的以查处无照经营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以赴,抓紧落实,要求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全面检查,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特别是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酒、饮料、罐头、奶制品、调味品、腌熏制品、腊味制品、水产品、糖果、食用油等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检查食品是否过期变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是否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把好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行为。据不完全统计,节前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人员243人次,车辆38台次,检查市场40个,检查经营户354户,没有发现销售假冒伪劣或过期食品行为。   
2、加大对节日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省局、市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各单位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旅游景点逐个排查、清理整顿、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和超经营范围、强买强卖、欺客宰客、欺行霸市以及旅游市场的黑恶势力等不法行为,确保国庆节期间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据统计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车辆7台次,检查经营户32户,检查旅游景点7处,尚未发现有不良现象。   
3、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整顿生猪肉食市场监管工作。节日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执法车辆7台次,分别在磷溪二个检查点上坚守岗位,配合经贸、公安、动检、卫生、食品站开展清查私宰生猪巡查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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