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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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是我市卫生事业不断改革创新,发展壮大的五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成绩显著,人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为了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卫生部提出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宜昌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规划背景及卫生发展现状
(一)社会经济现状。
宜昌是一座新兴的水电旅游名城,位于湖北省西部,地处长江中上游的结合部,素以"三峡门户"、"川鄂咽喉"著称。全市共辖五县三市五区,国土面 积2.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17万人。2004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588.68亿元,财政收入79.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93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92元。
(二)居民健康现状。
1、居民健康主要指标:2004年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1岁,孕产妇死亡率40.83/10万,新生儿死亡率6.72‰,传染病发病率278.44/10万。
2、十五期间,急、慢性传染病仍是威胁我市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2004年,我市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17种, 12515例,死亡37例,死亡率为0.93/10万。传染病发病率居前6位的疾病依次是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淋病、梅毒、伤寒副伤寒,这6种传染病发病数占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8.82%。
艾滋病防治形势严峻,2004年我市新增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35例,其中已发病13例,死亡8例,与上年相比,发病率上升81.41%,死亡率上升2.02倍;病毒性肝炎发病率上升迅猛,2004年共发现病毒性肝炎3996例,发病率为100.68/10万,比上年上升了17.92%;肺结核病出现上升趋势,2004年共发现肺结核病例4646例,居传染病发病率第一位。
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加快,居民健康意识滞后,运动不足、吸烟、酗酒、生活不规律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未被有效遏制,心理健康和合理营养等问题未受到足够重视,导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增加。2004年,我市
前5位死亡原因顺次为循环系统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共占死亡总数的88.19%。其中循环系统疾病死亡1616人,死亡率为2.32‰,占死亡总数的40.74%;肿瘤死亡1017人,死亡率为1.46‰,占死亡总数的25.64%;呼吸系统疾病死亡412人,死亡率为0.59‰,占死亡总数的10.39%;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死亡353人,死亡率为0.51‰,占死亡总数的8.90%;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死亡100人,死亡率为0.14‰,占死亡总数的2.52%。
(三)卫生资源现状
1、卫生机构:2004年底,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168家,其中医院52家(三级医院4家,二级医院21家,中医院7家,民营医院10家),妇幼保健机构8个,疾病控制机构11个,卫生监督机构10个,乡镇卫生院87个,街道卫生院9个,村卫生室1736个,其中甲级村卫生室1528个,个体诊所1251个。
2、卫生人力:2004年底,全市共有卫生人员242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058人,占总人数的86.97%。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医生6254人,执业助理医师1563人,每千人拥有医生数1.87人;注册护士5484人,每千人拥有护士1.32  人;药剂人员1431人,检验人员825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567人,乡村医生3934人。
3、医院床位:2004年底,全市共有病床11474张,其中宜昌城区4687,县市(含夷陵区)6787张,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3297张。每千人拥有床位2.75张。
4、大型医疗设备:2004年底,全市共有单价万元以上
设备4387台,其中50万元以上设备138台。在国务院公布的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中,医用核磁共振(MRI)3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9台,医用直线加速器(LA)2台,800MA及以上医用X线诊断机(DSA)5台。其它大型医疗设备中800MA及以上医用X线诊断机(不含DSA)4台,超高速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UFCT)2台, X刀1台。
5、卫生事业经费:2004年,全市财政对卫生投入13914万元,其中卫生事业费13383万元,中医事业费531万元。卫生事业费中,医院经费3843万元,占28.7%;防治防疫经费1886万元,占14.1%;妇幼保健经费641万元,占4.8%;乡镇卫生院经费4705万元,占35.2%;干部培训经费61万元,占0.46%;其它卫生经费1691万元,占12.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我市卫生资源总体人均拥有量较高、增长较快,但分布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卫生人力、床位、设备等卫生资源70%集中在城市,农村卫生资源相对不足,基层乡镇卫生院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不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行业管理体制不健全
多头办医、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使卫生宏观调控难予进行,很难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利用,医疗市场无序发展,常规设备投入不足,大型设备重复购置,造成有限资源闲置浪费。
(三)中医卫生资源薄弱
我市县市区中医机构医疗设施、设备简陋,与同级西医机构相比,差距较大;专业人才培养不足,人才梯队不完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欠缺,制约了中医中药水平的提高。
(四)卫生信息系统不规范
卫生信息资源分散,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协调管理,影响信息资源共享,导致卫生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与现代信息化要求不相适应。同时,对卫生信息应用的水平较低,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在卫生决策和医院管理中的作用。
(五)农村卫生相对薄弱
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卫生队伍学历结构偏低,技术力量薄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未完全普及。
(六)整体科技实力不强
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拔尖人才不足,卫生管理人员水平有待提高,医、教、研一体化的高科技创新体系尚未形成,医药卫生科技整体实力不强,优势学科不多,医药卫生科研成果转化滞后,效益不高,卫生科技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七)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
近年来,我市地方政府对卫生事业的财政补助虽逐年增长,但与GDP和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相比明显偏低。2004年,我市卫生事业费增长速度只有4.76%,其中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增长速度仅有1.5%,低于全市财政支出增长速度12%,更低于全市GDP的增长速度17.5%。由于财政补助相对不足, 无法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经费和机构发展建设经费,只能靠单位自己 "创收"解决,从而阻碍了卫生机构的健康发展,导致医疗服务价格的扭曲,加大了国家、社会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对卫生事业的主导作用,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为目标,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建立起符合宜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持续、协调发展的卫生体系。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充分体现卫生发展规划的综合性和全方位性,协调卫生服务的各个领域,统筹兼顾各类卫生资源的增量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制定适宜的总体规划目标和和项具体指标,实现供需平衡。
2、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按照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就医、资源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对全市卫生服务体系进行全面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中医药和社区卫生建设,大力发展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工作。
3、坚持全行业管理原则。着眼全局,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格局,对本区域内各种隶属关系的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全行业管理。
4、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原则。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引入市场机制时,必须严格遵循高强部长"三个不能变"原则,即坚持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不能变,不能盲目照搬外国的发展模式; 坚持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变,医疗卫生机构不能变成追求经济利益的场所; 坚持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增加卫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依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5、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的社会公益事业,卫生事业的发展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
四、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从我市市情出发,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为主线,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立起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机制为调节作用的结构多元化、卫生队伍专业化的医疗管理体制。到201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鄂西、渝东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 主要指标
1、平均期望寿命73岁;
2、孕产妇死亡率40 /10万;
3、婴儿死亡率13‰;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
5、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250/10万以内;
6、"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7、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0%;
8、卫生监督覆盖率城区达到95%,村镇达到90%以上;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市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10、卫生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75%以上;
11、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2.0-2.2人,每千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8张。
五、重点发展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 医疗救治体系
    依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市场供需趋势,逐步完善城乡整体医疗网络。把宜昌城区建起区域性医疗中心、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卫生服务网络;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使其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
1、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建设
宜昌城区以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依托,逐步建立起设施完善、管理现代、服务一流、在省内地市州中处于领先水平的现代化医疗中心,成为我市乃至鄂西、渝东地区医疗、教学、科研基地。"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市中心医院手术大楼、市一医院门诊病房大楼、市二医院住院大楼的建设,构建符合宜昌未来发展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县市、夷陵区重点加强人民医院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引进资金,更新设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成为县市区医疗服务中心。大力加强市传染病医院建设,把它逐步建成市传染病权威诊疗机构,作为全市法定传染病的定点医院;同时,不断完善市传染病医院综合服务功能,使其成为宜昌开发区区域内的医疗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加大县市传染病区的建设和管理,作为区域性传染病法定诊疗机构。
2、中医中药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湖北省发展中医条例》,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培植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加大优秀中医临床专家培养力度,造就一批继承型、中西医结合型、外向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中医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加强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争取利用国债及省补助资金,宜昌城区重点建设好市中医院,完成中医院旧门诊楼的新建和新住院楼加层项目建设,各县市也要积极利用政策,广泛争取资金,加快中医院的建设,未设中医院的县市,要在县医院中增加中医科的建制,成立中医部,加强民族医学的发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必须设立中医科,发展民族医学,满足居民健康需求。
3、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建立健全与城市社区建设及人民群众的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经济有序,直接面向群众、面向家庭,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以街道为基本单位,每个街道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人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保证城镇社区卫生覆盖率要达到90%,逐步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新型医疗模式。
4、农村卫生机构建设
对农村卫生机构建设,要明确目标,搞好规划,突出重点,加快建设步伐,要以村卫生室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抓紧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网络。要坚持"低起点、先启动、广覆盖"的原则,尽快开展并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在"十一五"期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市为单位覆盖率要达到100%,人口参与率达到80%以上;同时,要进一步整合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要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对乡镇卫生院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所需的人员和经费,要予以充分保障;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利用国家政策,争取国债项目,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更新设备,扩展业务,保障农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5、医疗急救
加强宜昌城区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和发展,到2010年,逐步实施由"院前指挥型"到"院前急救型"的过渡。各县市可先依托县市人民医院,建设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独立设置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县两级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整合资源,激活优势,逐步建成适合我市实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6、采供血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为依托,加强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在"十一五"期间我市采集全血和成分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加强血液和血液生物制品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保护献血者和受血者身体健康,阻断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处在边远地区,中心血站幅射不到的五峰县、兴山县,要加强中心血库的管理,市中心血站要逐渐扩大供血范围,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向全市范围内统一供血。
7、医学科研及专科建设
依托市中心医院和市一医院,大力推进医学科研工作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科研成果转化率要达到80%;积极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实现卫生科技与防病治病和卫生保健工作的有机结合;加快贫困地区卫生科技水平的普及利用。
加快我市专科建设力度,在"十一五"期间,规划再创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个,省级重点专科10个,即在临床常见病、多发病领域给予重点扶持,提高我市整体医疗水平;在专科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宜昌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专项资金,在创建和巩固两方面予以适当补助,鼓励和支持专科建设的发展。
(二)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的改革工作,实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卫生监督中心的完全分离。建设设置合理、高效、反应灵敏的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形成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网顶,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中间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各医疗机构为网底的三级疾病控制网络。
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提升各类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进一步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提高疫情报告灵敏性和准确性,有疫必报,严格控制漏报;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建立健全以霍乱为重点的腹泻病监测防治网络,重点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间禽流感等重点疾病的监控;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到"十一五"末,以县、市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5%以上,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在1/10万以下;加大对艾滋病工作的防治力度,按照宜昌市防治艾滋病长期规划,加强机构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加强对重点易感染人群的监测工作,探索对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工作,推广实施娱乐场所100%安全套项目工作,广泛开展全民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以县为单位,使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初治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0%以上,涂阳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到2010年,全市全面实现消灭血吸虫病的目标,确保全市病人、病牛感染率在1‰以下,杜绝急性血吸虫感染的发生,基本消灭垸内钉螺,90%以上的钉螺孳生环境得到改造;加强碘缺乏病、地氟病的防治和控制工作,加强流动人群疟疾监测工作,防止暴发流行,巩固我市基本消除疟疾成果;开展系统的慢性病防治工作,加强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监测率达到90%以上。
(三)卫生监督体系
进一步巩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成果,在"十一五"期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卫生监督队伍,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涉及到的疫情报告、传染源隔离、医院消杀、饮用水、食品卫生安全、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工作的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省内外横向和纵向的联系,保证一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被监督部门能积极配合,各项防治措施能顺利实施,建立现场快速检测系统,进一步增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十一五"期间,要保障我市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监督覆盖率城区达到95%以上,村达到90%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100%,餐饮业及其他食品卫生经营单位量化管理达90%以上,卫生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5%以上,食品卫生行业许可证办证率达到95%以上。
(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要求和标准,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能够承担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任务的三级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高危儿童救护机制和贫困孕产妇救助机制,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要控制在40/10万以内,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14‰以内;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一规划,保障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对妇幼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妇幼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宜昌城区和各县市城区,要将基本妇幼保健工作融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城市妇幼保健机构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并提供技术支持;宜昌城区重点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完成现有业务综合楼的维修改造和新建保健业务楼项目建设;各县市要积极利用政策,广泛争取资金,加强妇幼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设备的更新,加强对乡镇、农村妇幼工作的指导;在农村,要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积极探索村级妇幼保健队伍建设和管理模式,逐级建立由乡镇卫生院集中管理、乡村联办的妇幼保健站。
(五)卫生信息建设
建设具有现代技术的、准确、高效的卫生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网络建设,实现与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网络直连,为卫生科技人员提供医学信息等各种信息服务;完善卫生服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选择部分病人关心的,能体现医院实际工作情况的指标,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保障病人的知情权。
(六)爱国卫生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爱国卫生基本方针,加强爱卫机构建设,保障专职人员和经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文明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意识;以除害防病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活动。
宜昌城区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目标,宜都、枝江、当阳三市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夷陵区太平溪等三个乡镇进入国家卫生城镇行列,长阳、远安、五峰三县先后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全市20%乡镇达到省级卫生镇标准,10%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全市创建一批省级卫生社区;加大农村改水力度,基本普及安全卫生饮水,改善农民生活居住卫生条件;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4%以上,粪便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72%以上,其中城郊卫生厕所普及率和无害化普及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深入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县市在2010年前均要实现"灭鼠先进县城"和"灭蟑螂先进县城"目标,一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县市,要实现"灭蚊和灭蝇先进县城"目标;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全市各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城市无吸烟单位达到50%以上,县城达到30%以上。
(七)医学教育及人才培养
充分利用现有医学教育资源,发挥三峡大学医学院、宜昌卫校和其它卫生学术团体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实现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要在医技人员中普遍开展学习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医疗卫生机构要把继续教育同本单位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考虑,统筹安排,要保证继续教育经费不低于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的1.5%,并做到专款专用。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要达到85%,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的达标率要达到85%。
缩减宜昌卫校中等医学教育招生规模,中等医学教育主要用于培养适用于农村卫生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与三峡大学合作的方式或直接归并到三峡大学,或转型为医学高等职业教育机构,扩大医学专科以上招生规模,以全科医学人才的教育培养为重点,切实承担起全科医学教育任务。
积极探索卫生人才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理论武装,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专业知识培养力度,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生学历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5%以上,本科学历占50%以上,副高以上职称占30%以上,省市管专家占1%以上;坚持实施人才培养系统工程,强化学科带头人培养,力争5年内培养一批在全省相关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学科带头人;重视青年人才和后备干部培养,每年确定30名青年人才实行跟踪培养;改革卫生管理人员选任方式,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机制。
六、宜昌城区"十一五"期间重点项目建设
市中心医院手术大楼: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1843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1372万元(计划申请地方补助800万元),共21层,拥有手术室20间,病床600张。工程已于2005年3月动工,目前工程正进行地下室基坑开挖,预计2007年10月完工投入使用。
市一医院门诊病房大楼:该项目规划建成目前我市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楼层最高的医疗卫生建筑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22326万元,建设规模47745平方米,楼高24层,建设周期48个月。预计2005年9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年底动工,2007年年底投入使用。
市二医院住院大楼:该工程计划总投资428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地方补助400万元,单位自筹1180万元,总建筑面积19674万元,层高15层。
市传染病院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门诊综合楼、后勤辅助楼、实验室等工程,总投资295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国债补助2075万元,地方政府配套775万元,单位自筹100万元,总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工程预计2007年全部完工。
市中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旧门诊楼新建、新住院楼加层两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国债补助200万元,省补助300万元,地方补助100万元,单位自筹2400万元,总建筑面积6730平方米,建设工期3年。
宜昌卫校教学楼: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省补助200万元,单位自筹300万元,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预计2006年完工。
市疾控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建设培训基地、职业病防治所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国债资金400万元,地方补助400万元,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
市卫生监督中心业务楼: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计划申请国债资金补助300万元,地方补助200万元,总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建设工期2年,预计2007年完工。
市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楼: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计划申请地方补助200万元,单位自筹款100万元,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工期2年,预计2007年完工。
七、实现目标的政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卫生事业,深化卫生改革,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卫生体系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组建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组成的"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评估、修订,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市发改委负责参考规划实施予以监督和管理,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确保卫生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引导卫生服务向公平、高效、优质、多样化发展;市卫生局负责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实施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市规划局要将卫生发展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卫生发展规划的要求,安排卫生机构布局和用地,给予政策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宜昌市"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区域性卫生发展规划,实行市县两级规划,两级管理。
(二)强化行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区域内的全部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打破卫生资源条块分割的格局;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卫生机构的社会化,将企事业单位的卫生机构纳入卫生发展规划管理,对于不符合社会需要的医疗机构,逐步实行关、停、并、转。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从"办医院"真正的转为"管医院",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加强卫生行业的宏观管理。
(三)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
目前,我国卫生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通过对我国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调研,得出了改革开放20多年我国卫生体制改革是不成功的结论。新时期,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针,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中西医并重;要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疾病控制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要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调整医疗收费价格;要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狠刹不正之风,严格查处乱收费、拿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加快人才培养,实施科教兴医
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人才;大力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规范化培训,造就一批适应新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职业化管理队伍。
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瞄准国际、国内医学科学技术前沿,坚持以技术引进为主,引创结合、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相结合,注重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加强区域内知名专科建设,力争逐年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加大对大中型医疗机构临床重点学科研究补助力度,提高疾病诊疗水平,促进临床医学发展。
(五)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卫生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公民卫生法律意识,促进卫生工作的法制化;加强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健康产品的执法检查力度,从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切实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和打击江湖游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六)强化政府的公共卫生职能
公共卫生管理是政府职责,公共卫生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公共卫生机构依法运作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公共卫生管理责任,加大公共卫生投入,重点抓好疾病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疫情信息报告网络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公共卫生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上下贯通、反映灵敏、运转协调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七)完善卫生经济政策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卫生投入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卫生经费的增长速度不能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要调整卫生事业补助资金的流向,重点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社区卫生、传统医学、人才培养和科研等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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