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亚芸报道)今年3月1日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暨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10周年。10年来,新疆的不动产登记从城市到农村,逐步形成了涵盖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各类不动产的统一登记体系。
不动产登记是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2月28日,新疆在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举办“保护产权 登记为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10周年座谈会,来自社会各界代表共同见证新疆不动产登记10年改革发展。
“现在用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实现产权信息查询。”今年72岁,家住天山区延安路美林宫商住楼的唐翠琴,在亲身体验不动产自助查询系统后,由衷感慨不断提升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化水平带来的便捷服务。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一级调研员李疆介绍,10年来,新疆不动产登记机构全力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改革推进不动产“带押过户”,提升便民利企服务质效,做到了保护产权更有力、便民利企更全面、数治转型更有效,为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不动产登记工作将继续深化改革,持续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以“小窗口”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