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通报社会面人员离乌离疆工作有关情况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11月10日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李强通报了乌鲁木齐市社会面人员离乌离疆工作有关情况。
  为防止新冠疫情风险外溢,10月4日,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关于乌鲁木齐市严防疫情风险外溢工作措施的公告》,明确了非必要暂不离乌的要求。
  当前,乌鲁木齐市疫情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外溢风险防控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按照非必要暂不离乌的总体要求仍须坚持执行,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的外出就医等问题,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自10月5日以来已制定工作流程,持续开展离乌申报审批工作。群众诉求涉及因重大疾病需外出救治、直系亲属去世需奔丧、直系亲属病危且身边无人照料需前往陪护、孕期将至需返回内地办理相关检查手续等特殊情况的,按照“线上在平台申报—线下向社区申请—街道、区县逐级研判—市级复核反馈—区县线上操作通过”程序进行受理、审批,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对身患急危重症、需立即离乌就医的人员,我们坚持“一事一议、急事急办、快事快办”原则,加快研判、加急审批,确保人员安全、及时离疆。
  离疆人员顺利出行的凭证并非“离疆通行证”,而是经申报审批通过后在新疆政务平台上生成的电子离疆证明。“我们注意到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办理所谓‘离疆通行证’的视频。在此,敬告广大市民朋友不要轻信不实信息和网络谣言。”李强说,针对外出就医等特殊诉求,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实行的是“线上+线下”申报审批流程,只有线下审批通过,才会在线上生成离疆人员电子证明。市民群众在线上提出申请后,请积极主动向属地社区提出离疆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及时沟通联系,避免延误您的行程计划;对申请离疆人员的目的地接收证明没有硬性要求,外出就医的提供目的地医院挂号单、预约记录、住院证等均可,其他特殊情况须提供目的地社区(村)接收证明或拟进入的省(区、市)网上报备信息记录均可。
  目前,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正在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受理不及时、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的改进力度。我们也将继续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宗旨,急市民朋友们之所急,以更多的温情和热度想方设法把大家急难愁盼的问题解决好,确保群众特别是“一老一小”群体外出就医等特殊诉求得到及时满意的回复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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