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公布来(返)乌相关政策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8月16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辉军通报了关于对离乌返乌人员相关政策情况的说明。
  目前,乌鲁木齐市仍然处在静态管理期,提倡“非必要不来乌,非必要不离乌”,确需离乌和来(返)乌的游客、就医、就业、就学以及工作人员(含自驾),须提前向对应的居(暂)住地社区(村)报备。
  来(返)乌相关政策如下:
  1.来(返)乌人员需先通过“新疆政务服务”小程序进行入疆申报。抵乌人员在落地交通场站开展精准筛查、健康码核验和测温工作。
  2.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包含共居人员),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由居住地社区(村)协调安排回家及落实对应的防疫事项。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