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8条举措促沿边口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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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王娜报道)记者从全疆沿边口岸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服务保障沿边口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新疆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沿边口岸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更新办案监督理念、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责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王秋丽介绍,《意见》从切实更新办案监督理念,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沿边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质效方面提出“六个理念”,即树立能动履职理念,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树立宽容谦抑理念,准确把握和适用法律政策界限;树立服务保障理念,努力提升办案监督质效;树立诉源治理理念,助力沿边口岸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树立协作配合理念,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检察合力。
  《意见》从突出重点充分协调履行“四大检察”职责方面提出7条举措,即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破坏沿边口岸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损害沿边口岸经济带营商环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涉税刑事检察工作;强化涉企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加大法律保护沿边口岸经济带公共利益工作力度;紧密结合办案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服务渠道。
《意见》要求,全疆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积极提供服务保障力量支撑;注重对外协调配合,形成服务保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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