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至80万元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王媛媛)从6月13日起,乌鲁木齐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对于申请贷款的职工来说,只要满足条件,获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大幅度提高,直接增强了职工购房融资的能力。
  近日,乌鲁木齐市在第一时间对标国家以及自治区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从9个方面提出57项具体措施,着力推动乌鲁木齐经济稳增长、实现“全年红”。
  57项具体措施中提到,将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将乌鲁木齐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同时将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调整为15倍,支持居民改善性需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降低至20%;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自贷款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度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月缴交额、月工资收入、还贷能力等条件相挂钩。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调整为15倍,意味着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不能超过两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15倍。比如公积金的账户余额约为3万元,那么之前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现在最高贷款可达到45万元。
  缴存职工张锦甜说:“不管是提高公积金贷款上限,还是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倍数,对我们这些买房刚需者来说,都大大减轻了首付款的支付压力。”
  同时,乌鲁木齐市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发放时限,自贷款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此前,乌鲁木齐自贷款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据悉,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符合这些条件:个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施“管办分离”委托24家各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业务,打造“住房公积金十五分钟服务圈”,实现更多服务“就近办、简约办、网上办”。
  缴存职工也可通过个人网厅、手机App同步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业务办理进度及办理相关业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