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将建114个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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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将建114个养老服务设施
    包括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4个和社区(村)日间照料站100个
    新疆网讯(记者梁淑芳)
乌鲁木齐市将“加快社区养老发展”列为今年民生建设十大实事之一。1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将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分级分层打造家门口养老服务体系。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社区养老发展,建成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4个和社区(村)日间照料站100个。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科长王艳荣说,将根据服务设施的场地面积、服务半径、老年人实际需求,重点建成街道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和村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各项专业化服务。
    今年,乌鲁木齐市将紧扣《乌鲁木齐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按照“1个街道打造1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打造若干个社区日间照料站”即“1+N”建设思路,在七区一县选择14个街道(乡镇)打造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100个社区(村)打造具备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助餐助医等相关服务的日间照料站。在运行中,引入专业机构运营管理、提供服务,逐步形成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乡镇)为服务半径,建筑面积750平方米以上,至少设置10张及以上养老床位,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示范指导等多项服务功能。
    社区(村)日间照料站一般以社区(村)为服务半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内设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保健助餐等功能区域,配有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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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推行护理站试点建设 进一步满足老年患者的需求
    新疆网讯(记者李晓青)
1月18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今年将在米东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推行护理站试点建设,计划三年内各区(县)至少建成3家护理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满足老年患者的需求。
    据介绍,护理站是指由护理人员组成的,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等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临终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健康宣教和其他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
    目前,市卫健委已下发《乌鲁木齐市护理站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护理站的设置、执业登记、人员要求、规范化建设等,给予明确要求。
    根据《规范》,护理站要达到“三室分离”标准,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护理服务主要包括适宜居家提供的除输液外的基本医疗护理、指导用药、健康教育、医疗咨询、中医适宜技术,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护理站从事医疗护理执业活动前,应办理执业登记手续。护理站人员应有3人以上,由社区护士、康复治疗师和其他护理人员组成。社区护士为经岗位培训的执业注册护士,独立从事家庭访视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具有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其他社区护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社区护理知识、经验和能力,上岗前应经社区护理培训及公共卫生护理教育培训。
    市卫健委老龄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通过签约形式,直接与护理站建立合作服务关系。护理站可在家庭医生开具的医嘱下开展护理服务,也可接受委托与家庭医生组成团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指导、管理和评价。护理站的设置纳入各区(县)域卫生规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有条件有意愿社会力量等都可申请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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