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确定首批10家社区医院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12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我区1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确定为社区医院,这也是我区确定的首批社区医院。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全面启动社区医院建设。经评估,我区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被确定为社区医院的基层医疗机构分别是:伊宁县墩麻扎镇卫生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山区新华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依巴克区炉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米东区古牧地卫生院,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卫生院,乌什县阿合雅镇卫生院,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卫生院。
  目前,我区确定的10所社区医院均设立了全科医学、康复医学、中医、内科、儿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并选择性设置了口腔、眼耳鼻喉、精神(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科室。
  有别于原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坚持防治结合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社区医院重点强化医疗能力建设,着力补齐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短板,重点加强资源配置、开展信息化建设、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高辖区综合服务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卫健委将以社区医院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狠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医疗质量建设,推进健康新疆建设,更好服务各族群众。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