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苏璐萍报道)12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我区1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被确定为社区医院,这也是我区确定的首批社区医院。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全面启动社区医院建设。经评估,我区1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被确定为社区医院的基层医疗机构分别是:伊宁县墩麻扎镇卫生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山区新华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依巴克区炉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米东区古牧地卫生院,哈密市伊州区陶家宫镇卫生院,乌什县阿合雅镇卫生院,喀什市乃则尔巴格镇卫生院。
目前,我区确定的10所社区医院均设立了全科医学、康复医学、中医、内科、儿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并选择性设置了口腔、眼耳鼻喉、精神(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科室。
有别于原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坚持防治结合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社区医院重点强化医疗能力建设,着力补齐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短板,重点加强资源配置、开展信息化建设、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提高辖区综合服务水平。
下一步,自治区卫健委将以社区医院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狠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医疗质量建设,推进健康新疆建设,更好服务各族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