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双减”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刘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我区如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面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依法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统筹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切实减轻学生不合理的校内作业负担和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方面,我区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10月28日,在自治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着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就相关问题作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我区如何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好“双减”工作?
   
答:国家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政策出台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问:我区如何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答:在校内方面,我们坚持疏堵结合,做到严格控制作业难度、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管好教育教学秩序、管好考试评价、管好教师违规补课,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同时,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目前,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已全部建立作业管理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展了课后服务。
    问:我区如何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答: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我们坚持控增量减存量,做到“三严格三规范一机制”,即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严格宣传;规范培训行为、规范培训时间、规范教师管理;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目前,我区已全面停止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目前,全区已有87家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问:我区在课后服务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从2019年开始,我区在6个地(州、市)启动课后服务试点工作,2020年在全区推行,各地主要在城区学校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原则组织实施。今年秋季学期开始,自治区和全国一道,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为保障课后服务有序开展,我们主要做了四件事:一是强力推进。4月和8月,先后两次发文指导各地提前谋划,做好准备,将国家关于课后服务各项要求落地落实。二是加强调研,先后两次书面调研各地课后服务实施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监督,利用教育部基础教育管理监测平台,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定期分析研判。四是推广典型经验,选取各地推进课后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好办法、新方法,及时转发全区学习借鉴。
    问:当前,我区课后服务方面进展情况如何?
    答:目前,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现应开尽开,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学生参与率达到81.3%,各地开展课后服务的主要形式是“作业辅导+特色社团活动”相结合,课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管理监测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0月初,自治区参与问卷调查的学生和家长对包括课后服务在内的校内减负提质满意度分别为96.8%、96.99%。
    问:面向未来,我区如何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答: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在现有经费机制基础上,出台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补助发放到位。二是不断扩展课后服务渠道,指导各地充分利用优质社会资源,加强和当地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的联系,提高课后服务吸引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将把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推动课后服务落到实处。
    问:今后,我区如何推进“双减”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答: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校内作业超量超时和教师超纲超前教学、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培训广告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损害群众利益”等五项治理,统筹校内校外、线上线下,让学生在校内“吃饱”“吃好”,减少参加校外培训需求。聚焦重点任务、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专项督导和明察暗访,跟踪“双减”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地见效。坚持标本兼治,着眼当前和长远,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尽快制定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等配套政策,形成长效机制,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