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开展 节前商超安全检查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王畅彤)为保障各族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五一”假期,市应急管理局启动乌鲁木齐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4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天山百货、万宴城等商业综合体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安全通道不畅、燃气管线设置不合理、配电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将责任落实到人,责令限期整改。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梁志刚说,商场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场所,安全生产管理不能有任何疏忽和麻痹。各商超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到经营的每个环节,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检查组将采用回头看的方式,确保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切实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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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预案不能停留在纸面上
   
在检查过程中,市安全生产技术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孟高阳反复向企业相关负责人说明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性。
    “很多企业都有预先设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应对燃气泄漏、电路短路等各类情况的预案。
    但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存在应急预案只停留在纸面的情况,需要企业重视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工作,将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孟高阳说。
    大型城市综合体中人员成分复杂,且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大。据统计,一般大型城市综合体每天的人流量可达20万人次,营业高峰时每平方米可达5至6人,一旦发生火灾,人员恐慌拥挤,秩序混乱,极易出现拥堵和踩踏。而大型城市综合体用电设备种类多、用电负荷大、电气线路复杂,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如果没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后果不堪设想。
    孟高阳介绍,总体上说,造成事故的诱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管理缺陷四类。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安全隐患类型,制定不同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应急措施。
    孟高阳建议,企业首先要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安全例会制度,由主要责任人主持召开,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组织系统、全面的安全检查,建立微型消防站;商业综合体对外招商时,严禁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及亚安全区等非营业性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外出租、使用;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通知承租人及时办理有关消防手续。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要根据商业综合体中店面类型、人员职责的不同,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要求电工、安全员等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记者王畅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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