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袁帅)小型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防盗网,举报火灾隐患查实可获得奖励。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各类小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聚焦痛点难点,明确具体标准,提出具体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小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压实属地责任提升智能防控水平
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是小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承担起本地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小型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持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监控等技防措施应用,提升火灾防控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各地要持续以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加强基层治理网格建设,利用“党建+网格+大数据”治理模式,常态化开展小型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质效。
建立健全小型场所火灾隐患“清单管理、动态跟踪、整改销号”督导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小型场所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主体、具体措施和整改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现场督促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要明确专人跟踪指导,确保整改期间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已完成整改的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细化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
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职责是防范小型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的关键举措。
《通知》提出,要强化审批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小型场所建设工程依法履行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消防救援部门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小型场所依法履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职责。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时,要依法依规审查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
《通知》要求,负有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小型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执法,杜绝“只管大不管小,只管合法不管非法,只管备案不管不备案,只管登记不管不登记”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盲区。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火灾隐患查实可获得奖励
明确小型场所的界定标准、夯实小型场所主体责任,是筑牢消防安全防线的重要抓手。
针对如何夯实小型场所主体责任,《通知》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其中,小型场所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并保持通道畅通。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小型购物、餐饮、公共娱乐、休闲健身、生产加工和物流仓储等场所内不得留宿住人,确需留人值守并住宿的,场所设施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且留宿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人员密集或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小型场所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进行表演或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小型场所内要选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要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通知》还以附件形式发布了河南省小型场所界定标准,明确了小型购物场所、小型餐饮场所、小型住宿场所等九类小型场所的具体标准。
消防安全治理离不开群众参与,《通知》提出,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消防安全治理,参加小型场所消防宣传培训、灭火逃生演练等活动。鼓励群众通过“12345”热线和其他相关渠道举报小型场所的火灾隐患,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