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296家药品经营企业顺利完成换证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 通讯员马少宾)日前,自治区药监局顺利完成对全疆药品经营企业的换证工作,以及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中药饮片、第二类精神药品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296家药品经营企业完成换证并接受检查。
  17日,记者从自治区药监局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从今年9月下旬启动,该局5个专项检查组,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统一标准,协同配合,运用“三机制、三制度”的优势,历时1个半月时间,对全疆14个地州的296家药品经营企业(其中批发63家,连锁总部51家,连锁门店142家,单体药店40家)开展了换证及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全疆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各族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钰祥介绍,此次检查旨在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药品经营许可及换证标准,切实承担起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合法规范经营。
  据介绍,此次检查以换证检查的专业性、全面性为依托,通过实地调研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落实“七统一”方面,以及精神类药品及中药饮片等高风险管理药品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贯彻链条完整、管理严格、措施到位的监管要求,达到了整治、清理、规范的目的。
  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余永强说,在对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情况检查的基础上,各检查组了解当地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对“关于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的理解领会和执行情况、软硬件保障情况、远程开方和远程审方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以及监管人员对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等,扎实做好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药品经营的监管力度,持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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