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王玉召 叶晓敏报道)随着近期天气转凉,室温骤降,目前新疆各地供暖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10日开始,乌鲁木齐市将全面启动供暖工作,目前部分小区已开始供暖。克拉玛依市、哈密市、阿勒泰市、塔城市、昌吉市等地也已开始供暖,其他地区正积极准备,近期将陆续启动供暖工作。
“前几天家里还需要开空调,现在来暖气了,家里暖和多了。”8日,家住乌鲁木齐市碱泉街16号白云尚都小区的居民代清芝说。负责该片区供热的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提前点火烘炉供暖,当日,记者在该公司三分公司供热站内看到,由电脑操控的两台65蒸吨的燃气锅炉回水温度达到36摄氏度左右,司炉工正在检查水泵、锅炉附属设备等。
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乌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2020—2021年度采暖期,乌鲁木齐供暖面积将达2.12亿平方米,比上个采暖期增加600万平方米。
在2020—2021年度采暖期前,全区各地城镇供热主管部门根据城镇集中供热热源消耗能源种类,结合以往供暖季热源能耗情况和供热任务需要,科学组织、精准预判,提前与煤炭、天然气及电力供应企业对接,落实能源储备需求。同时,全区各供热单位全面开展供热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检修和校核供热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环保设施,加大管网巡检频次,为按时开栓供暖,降低供热事故几率提供保障。
为全力做好供暖保障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流程的通知》,立足新疆实际,明确供热报装时限,优化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各方行为,并督促各地供热主管部门及供热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及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用户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