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江斌伟)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结合全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指南》明确,村庄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包括村庄分类、村庄发展目标和规模确定、村庄国土空间布局、生态保护与修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产业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以及近期实施项目等内容。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设计单位、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
根据《指南》,全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富民兴边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待定类6类,因村施策、差异规划。其中,将定位不明确的村庄列为其他待定类,此类村庄不单独编制规划。
《指南》提出,要遵循“统筹推进、分类指导,保护优先、节约集约,传承文化、彰显特色,村民参与、共编共建”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要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形成规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