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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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王玉召报道)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印发《自治区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活动,要求6个自治区物业管理试点城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市、库尔勒市、奎屯市)住宅物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他设市城市住宅物业覆盖率达到85%以上,县城住宅物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此次专项整治将纠正物业服务不规范、服务费收取不公开透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不合理等问题,重点规范群众投诉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例如,配备的人员低于物业服务标准配置要求,提供的物业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不能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对较小物业管理小区未进行有效区域整合,小区物业服务达不到规范要求,业主反映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等问题。在物业服务收费方面,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人)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强制服务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或者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及支出未依法予以公示等。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将使全区物业服务更加规范,物业服务收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更加合理、公开透明,群众投诉回复解决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物业服务满意度显著提升;老旧小区、规模较小小区均实现物业服务管理,物业服务规范有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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