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史传芝)自治区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可无卡结算了。5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医保电子凭证已在新疆正式上线启用,这标志着新疆医保服务迈入“码时代”,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更便捷。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签发的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是参保人员医保身份识别的电子标识,具有安全可靠、方便快捷、扩展性强等特点。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参保人员不带社保卡也可享受各类医保服务。
自治区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微信、支付宝、银行App 等渠道进行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参保人可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账户查询、医保住院结算和药店购药支付等。
目前,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5家三甲医院,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医保结算。国药控股国大药房、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业两家大型药品连锁企业也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购药结算。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院窗口或者药店支付时,无须刷社保卡,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出示二维码即可进行结算,非常方便。
据了解,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并逐步实现线上复诊、线上续方及药品配送等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