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王玉召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新疆将对南疆24个县市、199个乡镇、1078个村、288672户居民进行煤改电供暖设施改造。预计10月31日前完成施工任务,确保进入采暖期后,居民能正常使用电采暖。
2019年冬天,南疆部分居民享受到了第一个不用“生炉子”的采暖季。“以前都是烧煤取暖,房子里灰大,有时候后半夜忘记添煤了就冻得睡不着。去年村里试点安装电采暖设备,一入冬我们家就用上了电采暖,干净又方便。”20日,伽师县克孜勒苏乡古里巴什村村民努尔艾力·喀斯木说。
据测算,按一个采暖季135天、供暖面积50平方米计算,每户每年电采暖用电量约5000千瓦时,综合电价约0.198元/千瓦时,每户电费支出约1000元。南疆农村居民冬季取暖做饭用煤约1—2吨,每户用煤支出600—1600元不等。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比较来看,当前使用电采暖费用支出基本与户用燃煤持平,今后随着可再生能源规模扩大,煤炭供应量下降、国家优惠政策支持等利好因素,电采暖费用较其他取暖方式费用会进一步下降。
“煤改电”项目还间接带动脱贫攻坚工作,参与“煤改电”项目施工的人员多以南疆当地村民为主,工程项目培养了一大批有电工职业技能和设备安装技能人员,提高了当地施工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在当地项目完工后,施工人员还可以随施工单位赴外地务工。据统计,2019年“煤改电”项目中,喀什地区解决就业3896人,和田地区解决就业1320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当地人员参与施工人数在80%以上。工人日均工资在160—300元,熟练工可达800元。
据悉,自去年起,新疆因地制宜在南疆三地州推广煤改电工作,降低南疆居民供暖成本,改善南疆居民供暖条件,让南疆居民更多享受“电气化新疆”成果。2019年南疆三地州煤改电项目完工后,31.63万户居民告别了采用散煤取暖的冬季,每年可节煤32万吨。